南海仲裁 外交部:判决称「中国台湾」不具法律拘束力

外交部长李大维回应南海仲裁案。(图/记者徐政璿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南海仲裁案12日判决太平岛是「礁岩」而非「岛」,外交部长李大维晚间召开记者会声明指出,对这项判决「完全无法接受」,且因仲裁文称我国是「中国台湾」、太平岛也不在原菲律宾寻求仲裁的标的,更从未征询我方意见,因此对我方不具有任何法律拘束力

李大维指出,针对南海仲裁案的判断,中华民国政府郑重表示,「完全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对我国完全没有任何法律拘束力。

相关理由包含,判断文中说后「中国台湾」当局,此为不当称呼,有贬抑我做为主权国家;第二,太平岛不在原菲律宾寻求仲裁的标的,而仲裁法庭自行扩权,将太平岛连同南沙群岛全数宣布为礁岩,不得拥有专属经济海域,严重损害我南海诸岛的法律地位及相关海域权利

李大维说,中华民国对南海诸岛及海域享有国际海及海洋法的权利,这不容置疑;仲裁庭从未邀请我国参与仲裁程序,也从未征询我方的意见,对我方不拘有任何法律拘束力。

至于这项判决是否在外交部的事前情报没预料到?李大维坦言,这结果的确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状况」,但事前的评估都就各种状况做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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