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性侵疑云 不满夸大报导 校方要告媒体

记者周佩虹台北报导

针对日前发生文化大学3名男同学将一名女生带回宿舍轮流与她发生关系,事后遭该女子控告轮暴;由于消息曝光是《自由时报》以头版大幅报导,文化大学校方认为内容夸大渲染,让校誉严重受损,决定于17日上午赴士林地方法院提出妨害名誉告诉,要求自由时报澄清与道歉。

媒体报导3学生性侵疑云后,文化大学校方接获不少家长电话关切。(资料画面东森新闻提供)

据了解,文化大学校方对于《自由时报》在10月12日以头版大篇幅、惊悚标题报导「文大生灌醉高职女 扛回宿舍性侵」新闻,相当不满;认为在未善尽查证责任之下,任意报导,标题与内文皆悖离事实,内容夸大渲染,让校誉严重受损,因此决定提出告诉。

报导当天,除了承办分局侦查队长出面澄清内容诸多不实外,事实上,文化大学也以监视影带反驳,例如「扛回」、「扛尸体」等文字形容,但校方证实该女是自行走路进入宿舍;或是当事人为成年女性,标题却刻意标注为「高职女」,校方质疑这根本是让尚未接受司法调查的学生,被舆论未审先判。

而校方提出告诉是依据民法第184条第1项、第195条第1项、第188条第1项,届时将要求《自由时报》在四大报的头版,刊登澄清与道歉启事。

针对文化大学将提告,《自由时报》发言人苏宇晖则回应表示,该篇报导完全是「有所本」,而在后续新闻处理上,也完整呈现校方说法,但对校方的动作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