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改革法案 宪法法庭冻结 大法官人事案 恐难过立院这一关

副总统萧美琴(左二)30日介绍司法院正、副院长提名人台大特聘教授张文贞(左)、国会观察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姚立明(右)。(赵双杰摄)

总统府30日公布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选,但遭宪法法庭15位大法官一致同意冻结的「国会改革法案」规定,司法院正副院长与其他大法官被提名人,须分开进行人事审查,且被提名人须对立委提问内容据实回答,否则可处罚锾。未来蓝白过半席次的立委们是否同意,按照以前「形式审查」大法官提名人,恐将是一大问题,甚至很难过关。

考试委员任期今(31)日将届满,但立法院尚未同意下届提名人选,考试院将面临没有院长及副院长、考委的空窗期。法界预估,7大法官被提名人如果卡关,今年11月1日后司法院也将没有院长。

根据宪法法庭裁准总统府等4个宪政机关声请暂时处分的内容,关于国会改革法案中人事同意权的行使,15位大法官认为,这样的规定影响总统依宪法相关规定,就司法院、考试院与监察院等宪法机关所享有的人事提名权。

此外,考试院、司法院等宪法机关及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等人事提名与同意程序进行在即,这样的规定如迳予适用,势将影响行使人事提名权、同意权与该人事所属宪法机关相互间的权限关系,对宪法上特别重要公益,极可能造成难以回复的重大损害。

宪法法庭因此在7月19日裁准暂时处分裁定,但超过6个月或本案释宪判决后,就失其效力,宪法法庭也表示,该规定暂停适用下,立法院为行使其人事同意权,仍得依相关规定与程序,获取审查必要的资讯,其人事同意权的行使并不致受到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