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改革法案释宪争议 苏永钦吁大法官:别把自己角色扩大

中华民国宪法学会、台湾行政法学会,以及国民党智库,2日也合作举办「宪法法庭裁判后 国会职权的困境与未来」座谈会。(陈薏云摄)

国会职权修法释宪案,宪法法庭订8月6日言词辩论。中华民国宪法学会、台湾行政法学会,以及国民党智库,2日也合作举办座谈会。与会学者、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李念祖直言,宪法法庭面对两个宪政机关遇到冲突时,应该保持中立,面对立法院是最高民意机构,宪法法庭却认为三读法案违宪,是反民主的困境。国民党立委翁晓玲也表示,部分大法官已如「裁判兼球员」,发言如政府的诉讼团队,罔顾人民幸福。

翁晓玲以宪法诉讼立院代表身分受邀引言时表示,对大法官仍做成暂时处分裁定深表遗憾,相信将在6日言词辩论充分讨论各条文是否违宪。翁晓玲也批评,少数大法官发言已让人觉得「裁判兼球员」,宛如政府的诉讼团队,无法超越政治、超然中立,呼吁大法官回归宪法解释仲裁者角色。

前司法院副院长、前大法官苏永钦则指出,有人批评「国会改革法案」是「国会扩权」,但他要郑重提醒,宪法本文特别凸显「立法院」扮演的角色,精神就是「主权在民」的具体实践。呼吁大法官介入宪政机关冲突,都要有清楚认知,不要把自己的角色扩大。

针对立法形成自由和大法官宪法裁判之间界线何在?李念祖说明,中华民国是主权在民的国家,行政院是执行民选的立法院通过的法案,依法行政就是这个意思;而在宪法之下,民选的立法院,是公权力施政的起点。

李念祖说明,宪法法庭处理的案件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人民的权利受到侵害,需要请宪法法庭来救济,这是人权案件;另一类是两个宪政机关有冲突时,需要由宪法法庭来仲裁宪法争议,但是行政院不是民选机关,而立法院是民选机关,宪法法庭今天说民选机关的立法权是违宪的,会是一个反民主的困境。宪法法庭也应该采极简主义,保持他的中立。

「台湾现在就是处于专制独裁的体制之下!」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陈清秀痛批,立法委员代表人民在国会行使监督权及立法权,只要不违背宪法,就拥有很广泛的自由,比行政的裁量权还要大,行政机关只是代表总统来接受人民监督,如果行政权不愿受到立法权监督,那就是专制独裁的国家体系,人民权利将被不断矮化。

至于6日宪法法庭言词辩论要如何攻防,会中也主要分为总统国情报告、国会听证权两大项讨论。世新大学公法中心主任陈淑芳指出,行政院要对立法院负政治责任,国会调查权是健全国会的最后一块拼图,权力分立原则,是为了制衡,但现在大家都忽略了制衡。根据宪法62条,「立法院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人民选举之立法委员组织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而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立法权就包括法律监督跟政治监督,作为人民代表,本来就该满足人民知的权利。

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廖元豪则说,国会调查权之所以被渲染成扩权,是因为他的概念已经被搞混,国会调查、听证完后没有明确法律效果,不像刑事调查,会有执法或审判问题。另外,如果国会不能找人民来听证,未来要如何找已经卸任,回归平民身分的官员来厘清当政时的争议事件?

针对国情报告部分,东吴大学政治系教授苏子乔则认为,我国目前总统与行政院长行政权分工不明确,如果总统到立法院做国情报告接受询答,有机会透过实务运作厘清总统与行政院长的职权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