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修正案 检察官协会痛批「违宪」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会计法修正案民意代表学者报支经费条件除罪,但通过的条文却漏「教」字,教授因而不在除罪化范围,引发社会各界痛批。对此,总统马英九亲自道歉,并交代行政院提出覆议案。中华民国检察官协会9日发表声明痛批,修正案违宪,呼吁再审时勿制定违宪条文。

立法院5月31日三读通过《会计法》修正案,舆论哗然、引发社会各界痛批,总统马英九在7日举行记者会向社会致歉,并由行政院提出覆议。行政院基于2项理由提出覆议,一是民代、教授有不同的标准,违反平等原则;二是修法条文中疏漏的「教」字,为避免司法机关疑虑,需回到立法院进行修正。

▼ 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会计法》修正案,民意代表与学者报支经费有条件除罪,总统马英九在7日举行记者会向社会致歉。(图/资料照片)

中华民国检察官协会9日发出声明指出,修正案明显违反宪法平等原则,针对非社会弱势族群的民意代表及大学教职员,以优于一般人民的差别待遇立法,不仅违宪,也违反历次法官解释对平等原则所作的阐释,严重背离人民法律感情,让法律之前无人人平等,造成刑不上士大夫不公不义结果

协会呼吁,立法院再次审议时应严守宪法分际,勿制定违反宪法平等原则的条文,对于违反平等原则,而有违宪疑虑的法律,所有检察官应本于良知及法律的确信,向法官请求停止审判、声请释宪,以守护法治国家应有的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