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决前急电抢救郑捷挨批 律师驳:不为名利愿承受千古骂名

郑捷犯下北捷随机杀人案,昨日晚间伏法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郑捷犯下北捷随机杀人案,4月22日被判死刑定谳,18天后伏法枪决,引发社会议论。郑捷律师团获悉法务部即将执行死刑,立刻致电要求枪下留人,深夜更发声明批评此举是对生命权之无理剥夺;面对民众批评律师团是为恶魔辩护,成员黄致豪强调,他不为名也不为利,基于律师职责,愿意承受千古骂名。

郑捷的3名律师黄致豪、梁家赢和林俊宏声明指出,因郑捷已向法律扶助基金会申请非常救济程序之扶助并获准许,扶助律师团日前才开会准备提出非常上诉、再审及释宪,未及审慎审核执行死刑,仅短短两周即执行死刑。

声明提到,判决对侦审程序违误视而不见,仅以本案属最严重罪行即将郑捷判处死刑,「判处死刑之恣意性莫此为甚」。此外,法务部未通知家属辩护律师无法有充分时间获得非常救济程序,「就是对于生命权之无理剥夺,已经违反国际人权法义务,律师团深感遗憾。」

社会舆论对郑捷律师团有不少谴责和批评,甚至有律师收到恐吓信、被骂是「司法败类」。《壹周刊》报导,黄致豪曾提到,之所以承接酬劳不多的法律扶助案件,不是为「名」更不是为「利」,据了解法扶案件律师酬劳仅约3万元。他认为,若不去探究为什么,未来恐怕会有更多郑捷,他基于律师职责愿承受千古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