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和顺不满遭判死定谳 声请释宪遭不受理

犯下陆正案、柯洪玉兰命案的死刑犯邱和顺认为,10年前最高法院将他判死定谳,违反无罪推定原则武器对等原则、平等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及保障听审等,声请法官会议解释,但今遭决议不受理。(本报资料照片

犯下陆正案、柯洪玉兰命案的死刑犯邱和顺认为,10年前最高法院将他判死定谳,违反无罪推定原则、武器对等原则、平等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及保障听审等,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但今遭决议不受理。

邱和顺表示,最高法院审判长、受命法官或检察官选任鉴定人或嘱托机关鉴定,完成之鉴定报告只须具备形式要件,即具有证据能力,使被告对具备形式要件之不利鉴定意见,几无争执其证据能力之余地,形同课予被告自证无罪之义务

他说相关规定未予他在法官或检察官选任鉴定人或嘱托鉴定机关时,表示意见之机会,与宪法对于诉讼权保障听审请求权意旨有悖,又鉴定证据之判断要件明显欠缺,导致实务操作混乱,悖于正当法律程序。

司法院大法官认为,邱和顺只是对鉴定报告是否具备证据能力法院的认事用法裁判结果当否予以争执,尚难谓已具体叙明系争规定究有何抵触宪法之处,不符合声请释宪,应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