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北都/断讯事件吃相太难看!争议这么大NCC为何急着要解决?

北都数位有线电视(图/北都提供)记者陈世昌/专访配合NCC前主委石世豪推动的有线电视系统多元选择开放政策,「北都数位」有线电视系统于104年开播时号称是全台北市第一个全数位化光纤网路,但开播后却是争议不停、授权纷争断讯风波不断,如今又再面临22个频道即将被迫停止授权、断讯,连NCC也只定位是单纯商业纷争而旁观。北都的争议为何这么多?低价抢客?虚报户数?与富邦凯擘、中嘉大财团对手竞争的真实状况又是如何?本文专访北都董事长林冠羽、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龚徐,听听他们的第一手说法。问:北都与大享、优视、浩鸣三家代理商的「旧帐」有多少?是怎么算?说你们不付版权费怎么解释?我们自104年开播起已经付了2.9亿元的版权费,包含104年(付MG15)、105年(付MG15)、106年(付MG10),这次大享、浩鸣、优视他们主张的107年为什么还没付?是因为公平会已裁决频道商MG10的收费方式是差别待遇、违反公平交易法。什么是MG15、MG10?最低保证户数Minimum Guarantee15%,简称MG15;Minimum Guarantee10%,简称MG10。有线电视新加入经营的系统,在购买频道版权时的最低保证户数(最低消费额),通常以该经营区内行政户数为基准,再乘以MG%,来做为版权收费起跳价格。代理商在106年收MG10,结果公平会第二次对频道商裁罚,所以我们付到106年就没有再付钱,因为不知该以什么为标准?该付多少钱?所以107年的授权费就没有再付钱,而且依据公平会的裁决,104、105、106我们都是多付的,溢付了很多,这些多付的费用如果拿来支付107年的也会绰绰有余,甚至可以付到108年都够。▲号称是台北市首家全数位有线电视 「北都数位」

据我们所知,凯擘等频道代理在第二次被公平会裁罚时,曾提出改正授权费方案给公平会,依据凯擘提的是「未达行政户数10%依实际户数计价,超过10%才有折扣」,我们现在就是依照这个模式去扣缴(已提存)要付给对方授权费,但大享、优视、浩鸣不接受,认为除非法院或公平会有明确结果,否则就是坚持要MG10%。而且104~106年溢付的都不算数,107年授权费的要另外计算,要按照MG10%付。104、105、106年,当时凯擘代理的频道向我们收MG15%、MG10%,都被公平会决议违法,这笔帐要退还我们多少还没跟凯擘算,但凯擘突然不做代理了,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要求立即还,不然就要断他们的频道?不能这样嘛,我们要讨回,还是会依法律程序去要回,不给就打官司讨回。问:与三家代理商协商真的无法各退一步?症结点在那?北都在107年的授权费的计价户数是38800户,业界一般都以前一年第3季的户数做为下一年度计价户数,所以38800是106年Q3的户数,当时北都经营区开通的行政户数是50万户,MG10%就是5万户。但他们却以107年年底经营区开通的行政户数88万来计价,MG10%就是8.8万户。这2个月来双方的协商焦点就是这个88万户的数字,对方最多就是打95折84万户,MG10%是8.4万户。10月3日双方最后一次协商时,浩鸣、优视是8.4万户,大享8.2万户。这2个月进行协调以来,我们计算授权的方式从「以106年第3季户数为计价基础、既有业者户数6折计价」的业者常态,愿意增加到「106年第3季行政户数的10%」,增加的部份已超过我们实际户数1万多户,他们还不同意。 ▲北都与凯擘在台北市是「死对头」。(图/记者陈世昌摄)

我们后来以新事证再申请NCC调处,NCC也受理,谈我们当然愿意谈,谁愿意被断讯?如果对方仍这么坚持的话,我们也觉得要达成共识的机率很低,因为所谓我们的底线,可以这么说,根本不是对方要的,除非是按照对方的条件,这条件一样是让北都无法活着。对方就是要北都无法经营下去,无论授权费是不是有达成共识,都无法生存下去。他们利用断讯引起北都客户的恐慌,进而再把客户抢回去,这是他们背后真正的目的,不然外界怎会有「一日一断」传闻?连NCC主委陈耀祥都亲自出面开协调会,要求协调期间不得断讯,会才结束1小时就发生MOMO亲子台无预警突然断讯。那一天我(林冠羽)去协调会时就说,MOMO亲子台是台湾大哥大投资的子公司产品,其频道代理商「优视」也是台湾大哥大子公司,都同属富邦集团,这么大的公司居然可以漠视消费者的权益拿来做为商业谈判的工具,说断讯就断讯,还公然跟主管机关公权力挑战。如果我们全部按照对方的条件,可能就不会发生断讯事件,可是这是一个不公平的竞争模式,光是版权费就压得我系统没办法经营下去,最后还是达到他要把我赶出市场的目的。生意是两边的问题,不是单一方说要多少就要多少,然后不给就要断,这样合理吗?除非对方的目的不是真的要做生意,而是有其他的目的,拿断讯做手段,现在的问题在这里。换句话说就是吃相太难看。问:富邦认为是你们低价抢客,才造成凯擘在台北市有线系统经营由赚钱变亏钱凯擘名下12家有线电视系统台中,包括台北市的金频道、大安文山、阳明山,在2018年都是近10年多以来首度亏损,新台北则连亏2年,外界认为这都是「北都」入市低价抢市破坏了市场秩序造成的。但我(林冠羽)认为,其实现在市场在破坏秩序的是他们(指凯擘在台北市的有线系统)。▲ 北都有线电视在官网公告断讯事件处理(图/翻摄北都官网)目前台北市各区的收费,「北都」收的平均费用算是最高的,目前我们是一季3个月收1330元,平均每月约440元,如果加上收费较低的大楼用户,平均月收费是383元,这个是有资料可以查证的,以我(龚徐)的估算凯擘平均月费在350元左右,中嘉约330元。应该是说,他们本身现在有一些旧有客户的出单是年费2940,平均月费只有245元,拉低了整体月费平均值。例如北投、士林的阳明山有线电视是全区年费2940元,已经实施蛮久一段时间了。为什么阳明山系统商这几年来的月营收(收视费+宽频上网拆帐)从高点的7600多万逐月减少到今年8月的4100多万,主要原因就是收视费逐年下降,从1年5000元到现在的2940元,差距真的很大。为什么这些系统都会亏钱?因为他们把钱都收完了,现在北都进来要抢客也不太容易了,因为费用差距不大的话,客户并不是那么容易异动,会转的只是有某些事不爽,为了出一口气的人,这种客户只有特定比例并不多。问:你们确实有看一年有线电视只收1500元,这种价格不会太低吗?难怪对方会不爽 你不能把我们所有客户都当成是促销价。开播期我们确实有一年1500元看有线电视,这是开播前3个月的促销期,加上宽频就是每月499。我们是逐里开播的,如果开播这10个里,这10个里就会有3个月的促销期是年费1500元,而台北市最后一区的开播促销已在2018年5月结束,所以现在没有1500的。

其实我们调价(涨价)1年多了,2018年5月调的,现在传单那里还有1500的?我(龚徐)又不是神经病,我们做事要知道它的意义在那里?我们从去年调价以来,季费1330已经了1年多,平均月费是400多。凯擘现在是用2000含有线+宽频在抢客户,这一招真的有用,因为还是有一些客人希望便宜使用,可是不能说你用2000,我全部订户就要降到2000以下,这样我就不用做了,就像阳明山有线电视长期来一直收年费2940元,这样营收就只能一路下滑从7000多万到4000万,我资金没有对方多,没有这种本事,做任何事情我们会看平均费用,如果没有我们就不做。他们用这种打法,营收就不会成长,因为市场正常流动大约15%,你怎么做都会有人合约到要更换流动,不要因为这10几%牺牲80几%,这样我公司没办法。

我们跟对手不能比钱硬碰硬,对方就是希望你一直跟进,一波比一波低。有线电视不会再降,但宽频比较有弹性,因为已有一定数量基础,在台北市单一系统的宽频用户有做到5万户的只有北都,且我们有信心,进来的用户流失很低。▲NCC主委陈耀祥亲自参与协调会仍无法化解。(资料照片/ETtoday)

问:传闻你们有装宽频送有线电视(免费),外界对你们的订户数才5万,认为是送的户数很多且没有计入户数,觉得有以多报少之嫌?我们头端确实真的有近12万笔客户资料,只要有安装有线电视或是宽频都算是一笔,但要区分为5万多笔的有线订户、5万多笔的宽频用户,其中有一部份是2者都有安装的,合计约11万多近12万笔,「笔」并不等于有线电视的户数。这资料我们不怕被检验,NCC也可以到头端机房来检视,以做为授权费的计算方式,但检验前要先说好规则,官方检验完可以对户数做证,不能看一看又不算数。最近2季我们的订户数确实成长很少,因为有到期流失的抵销了成长。但后面我们还会增加,有准备对打了,下一波我们会有比对方还有竞争力的价格。但无论如何,不可能有送的有线电视,假设我们推399元或499元,但我们是分开拆帐,有线电视可能是251元,其他是宽频上网。如果有线电视没有收费,那事情就大条了,公平会是会开罚的!公平会有要我们去解说,我们一开始推499有线电视至少要1元,不能是0元,而且台北市观传局会管,有线电视节目版权费都要240了,收费如果没有到250多会过不了观传局这关。问:如果被断讯了,还能经营下去吗?虽然我们知道对方的目的,但我们不会放弃,会一直继续谈,且代理商也不只这三家,也许会先跟另一家代理商达成协议,建立一个可依循的规则。

因为22个频道真的太多了,短时间要变更频道也不知从何变起,而且大多是主流的基本频道,有其独特性,我们也是尽量朝向协商完成合约的方向去走,能签约不断讯绝对是优先选项。客户的权还是最大,不能轻言放弃说断就断。可能还是要看NCC怎么做,为保障观众收视权益,NCC可以要求比照「大丰」案例办理,要求代理商、系统商都不能有差别待遇,先收授权费暂付款(保证金)维持频道现况,再依法院或公平会决议做找补,这样的模式都可适用在需要长时间诉讼的授权费争议,这就是目前大丰有线在使用的方法

争议这么大的事,为何要急着马上解决、摊牌?来不及等法院判决,急着马上要有结果,自然就会有各种断讯争议场面上演,而且最终的裁决可能对已造成的结果无法再挽回。政府机关碰到有争议事件,最终解决方法都是走诉讼,如果可以以暂付款来维持现状是最好的方法。我们也不会卖,如果一开始就抱定想转手,也不会投入全光纤的网路建设。万一最后真的被迫断了,或许这次是个做出有线系统差异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