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释宪/千年传统要维持? 专家:传统经常被修正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法部务长邱太三宪法法庭上,针对同婚释宪议题多次提到「我国千年传统」。这样的说法似乎当场学者身分鉴定人打脸。鉴定人之一的刘宏恩教授便表示,千年传统在修法的过程中,也经常被修正,又以国外经验来看,并不会冲击到其他公共利益价值传统。

同性婚与千年传统的维持,政大副教授刘宏恩认为,传统习俗其实不也经常被修正。(图/记者杨佩琪摄)

法庭上,邱太三向鉴定人政治大学刘宏恩副教授、台北大学的陈爱娥教授提出问题婚姻制度内容立法者使否有优先决定权大法官的解释,是否会限制立法者?又应该如何兼顾不和其他价值冲突

对此陈爱娥表示,应该要先界定婚姻制度中的婚姻,如果是传统制度的话,都有其制度的核心,大法官当然有解释的权限但是困难点在婚姻核心制度意涵的探讨,应该要留给社会互动空间,不能断然认定是对还是错。

刘宏恩则强调,传统习俗是否要维持?其实传统习俗在法律制定、修正的过程中,也经常被修正,例如以前的一夫多妻和现在的一夫一妻,而已国外的经验例子来看,进行修正并不会冲击到其他公共利益、传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