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安设籍大陆? 移民署:如查证属实「废除台湾身分」

记者刘宜庭综合报导

艺人黄安移居大陆多年,政治意识强烈,日前举报多位台湾艺人有台独意识,其中周子瑜波及最为惨烈,让事件演变成政治议题,引发网友反弹,日前放话将回台过年更是引众怒。其中,民进党立委陈其迈2日透露已向移民署举报黄安,认为应「查明他是否有中国国籍」,对此,移民署3日下午也发出了最新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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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近日被举报疑似在大陆设籍。(图/翻摄黄安微博)

移民署3日下午发出声明,透露已接获检举黄安在大陆设有户籍,强调会在查验旅行证件真伪时,依法查验对方证件,必要时发给通知请其接受询问,一旦确定黄安在大陆确实设有户籍,将会依照「废止台湾地区人民身分及户籍作业要点规定通报户政事务所及相关机关办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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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此外,在移民署发出的声明文件中,也明确指出依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1规定,台湾人不得在大陆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护照,违反规定者由户政机关注销其台湾之户籍登记。经查大陆公安部发布之「关于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3点,明定大陆居民不得具有双重身分,所以无论是台湾人民或大陆人民,依两岸各自主管法规,都只能有一个户籍。

移民署针对「黄安户籍问题」声明全文

一、 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1规定,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违反规定者由户政机关注销其台湾地区之户籍登记。经查大陆公安部发布之「关于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3点,明定大陆居民不得具有双重身分。是故,无论台湾地区人民或大陆地区人民依两岸各自主管之法规,只能有一个户籍。二、 台湾地区人民如欲在大陆地区定居,依大陆地区公安部发布之「关于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受理审批工作通知」,须先经书面申请审核符合条件后发给「批准定居通知书」(同时收缴台胞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台湾身分证件和出入境证件等),在效期内持凭向定居地之公安部门办理「台湾居民定居证」。换言之,艺人黄安如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应无法再持用中华民国护照及台胞证,而必须先向大陆公安部门申请大陆地区人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大通证),再向移民署申请「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始得合法入境。三、 移民署接获检举艺人黄安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如确有其事,依前开规定推论其应无有效之中华民国护照及台胞证,移民署基于对入出国境旅客查验旅行证件真伪之职责,将于艺人黄安入境时依法查验,必要时发给通知请其接受询问。如经询问后知悉艺人黄安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将依「废止台湾地区人民身分及户籍作业要点」之规定,通报户政事务所及相关机关办理后续事宜。四、 至于国人是否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之调查,并非移民署职权。为能及时掌握动态,各相关机关于知悉时亦应主动通报。针对本案,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亦已函请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进行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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