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除罪化!?大法官将开宪法法庭3月31日行言词辩论
▲通奸除罪化问题,大法官将开宪法法庭进行言词辩论。(图/记者屠惠刚摄)
通奸罪是否要除罪化?引起争议许久。而全国共有11位法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认为有宪法上的疑义,因此声请司法院大法官解释。大法官会议也决定,将在3月31日上午9时召开宪法法庭,针对通奸是否除罪化进行言词辩论。
通奸除罪化的问题终于要解决了。有鉴于世界各国对通奸罪大多已经除罪化,目前亚洲非回教的国家中,仅剩我国仍未除罪,因此通奸除罪化的声音,从未消失。而根据司法院统计,全国共有11名法官在审理通奸案件时,认为有宪法上的疑义,因此暂停审理程序,并由法官撰写理由书声请释宪。包含台北1件、桃园1件、高雄2件、云林2件、花莲5件,因此大法官会议决定受理声请。
大法官会议决定于3月31日上午9时于宪法法庭进行言词辩论,并公布争点提纲。包含《刑法》239条立法目的为何?其系为保障何种法益或基本权利而设?又因此限制或侵害人民何种基本权利?其审查基准为何?而处罚婚外性行为之手段,是否有助于所揭目的之达成?手段与目的间是否存有一定关联性?
此外大法官也针对通奸除罪化的告诉乃论问题,一并审理,审理标的为《刑事诉讼法》239条但书规定「夫妻间撤告,但小三仍须受处罚」之立法目的为何?其系为保障何种法益或基本权利而设?又因此限制或侵害人民何种基本权利?其审查基准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