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除罪!18名声请释宪法官之一 张渊森:符合国际潮流

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法官29日下午4时许宣告刑法》第239条通奸违宪,即日起除罪,对此,台中地院法官渊森指出,大法官继同婚释宪之后,再次不畏多数民意反对,宣告通奸无罪,是「符合国际潮流,也符合人权保障的意志」,他表示,婚姻之中,双方感情的事不应该用刑法来处罚,通奸罪使用刑法处罚「是违反比例原则」,非常肯定大法官今日所作的解释。

▲声请释宪的18名法官之一,台中地院法官张渊森 。(图/记者白珈阳摄)

通奸除罪化的问题争议许久,目前亚洲回教国家中,仅剩我国尚未除罪。法院大法官在29日做出释字791号解释,宣告刑法239条「通奸罪」违宪,自解释之日、也就是即日起立即失效。另外《刑事诉讼法》239条但书有关通奸罪「夫妻间撤告,但小三仍须受处罚」的告诉主观不可分例外情形,大法官也一并宣告违宪,同样即日起失效。

声请释宪的18名法官之一张渊森表示,「今天大法官做成791号解释,认定刑法通奸罪的规定违宪,即日起失效,同时刑事诉讼法239条的但书也一并失效,大法官这样的作法,继同婚释宪之后,再次不畏多数民意反对,来宣告通奸罪无罪,是非常符合国际潮流,也符合人权保障的意志」。

张渊森认为,配偶间是否对彼此忠诚,其实是2个人之间的私事,就如同配偶间要不要维持婚姻,也是2个人的私事,国家不应该介入,更不应动用刑法来恫吓人民要维持婚姻的忠诚,若有人认为通奸及相奸会造成离婚,进而造成未成年子女的不利益,若这样的说法成立,国家直接禁止离婚就好。「危及婚姻存续的原因非常多,连挤牙膏要从哪边挤都可能造成婚姻危机,难道我们要一一入刑吗?」

张渊森说,对相奸人而言,性的忠诚义务是配偶间的问题,任何人与有配偶之人发生性行为,是该外遇者违反另一半的婚姻契约,但那是外遇者要去向配偶面对的,甘第三人何事?他认为,感情争议的事情,不应该用刑法来处罚,通奸罪用刑法处罚是违反比例原则的(审判程序将干预人民隐私,立法所欲达成的目的,小于侵害所造成的结果),非常肯定大法官今日所作的解释。

►我没有迟到,是时间迟到了!

【更多新闻

保时捷Macan台中自撞喷飞左前轮「冒白烟继续开」 网友讥:三轮车跑得快

快讯/台中大雅汽车撞进排水沟 1人命危2伤抢救中

中市兆丰银行抢案歹徒买「预付卡」现行踪 法院裁定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