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除罪化「冲击价值思维」! 声请释宪法官:自己的婚姻得靠自己经营

法官解释通奸除罪化。(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刘昌松、庄智胜台北报导

司法院大法官29日作出解释,《刑法》239条通奸罪宣告违宪,正式除罪化,并且从即日起失效。对此,释宪声请人之一、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回应,这次大法官宣告通奸罪违宪,最大赢家应该是理性公民,「大法官用实际审判作为,做成了终局解释,不仅引领、改变了台湾社会,也让我们从家父长制刑罚万能的迷思中走出来。」

「正如我在宪法法庭言词辩论时所说的,通奸罪源自于『家父长制』思维。」林孟皇认为,立法者希望借由《刑法》的威吓惩罚所生痛苦,阻止婚外性行为对于婚姻关系的伤害,结果却是对个案中的人际关系有害无益,甚至导致夫妻离婚。

▼林孟皇法官。(图/记者苏位荣摄)

林孟皇表示,大法官宣告通奸罪违宪,意味通奸罪除罪化了,这势必冲击很多人的价值思维,「我要强调的是,除罪化不代表认可或鼓励婚外性行为,也不是否定家庭或婚姻,而是人类情感的尊重与体认,必须发自内心,不能用刑罚逼迫。」

对于这次的释宪结果,林孟皇说,这并不意味配偶今后可以肆无忌惮的发生婚外情,因为还有社会舆论的制裁民事损害赔偿民众其实无庸过虑,「我们每一位公民都该深思及学习的,是自己的情感与婚姻得靠自己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