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灯要全关」人夫偷吃还写冒险日记 正宫靠Google反击
高雄林姓男子与阿美(化名)发生婚外情,两人除了会在LINE上互传暧昧讯息外,每次见面后他还会将这段「冒险」经历写在日记里,甚至形容摩铁房间就像KTV包厢一样,「感觉很熟悉、很自然」,结果却因为Google的手机定位纪录被妻子发现外遇,最后反而被判要和小三一起连带赔偿70万元。
▲林妻从Google的手机定位纪录中抓到老公外遇的铁证。(示意图/达志影像,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林妻指控,她与丈夫在2014年8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名女儿,阿美明知道男方已婚,仍从2016年7月开始,以每个月2、3次的频率见面,不仅相约前往摩铁嘿咻,甚至会直接在餐厅的停车场车震,就算得知这段不正常的关系已经曝光,还数次跑到住家附近逗留,或者按门铃骚扰,让她精神受到严重折磨,这才决定提告求偿250万元。
虽然林男与阿美皆否认有超越友谊的交往,但高雄地院法官调阅林男的LINE对话纪录,发现2016年8月31日两人在LINE中谈论要去哪间摩铁、开车好还是骑车好,隔了2天又聊起性爱过程的事,包含「你全程睁眼看喔」、「光想到现在就又硬硬的了」、「下次灯要全关」等,显然关系并不单纯。
▲林男形容摩铁房间里就像好乐迪的包厢。(示意图/记者许力方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接着,林男同年9月3日在日记里写下1日和2日的「回忆」,内容提及,「回忆9月1日的冒险,早上与朋友聚会完,中午回到家带着忐忑的心整理一下,找到(摩铁)入口后开了进去,(中间略)105号,进去之后是一个车库,感觉就跟进到一个很安全的房间一样,上了二楼门一开是一个小型的KTV空间,好像到了好乐迪的包厢,感觉很熟悉、很自然,我们参观了一轮在床上开始亲吻,随后准备沐浴,我褪去了妳的衣服,贴着妳的身体感受最接近的距离。」
法官认为,林男在LINE对话中提到的事与日记吻合,加上林妻提出的Google手机定位纪录不可能造假,最后认定两人已经交往长达1年多,多次一起出游还发生性关系,显然已经侵害到妻子的配偶权,于是判两人应连带赔偿7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