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师偷吃人夫「性爱日记外流」正宫惊呆摔下楼还挨告惨赔

女老师偷吃人夫「性爱日记外流」,正宫惊呆摔下楼还挨告惨赔。(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离婚人夫,于离婚前和女老师发展婚外情,女老师将2人性爱过程写成日记送给人夫,正宫发现后,为了和人夫抢日记不慎摔下楼,气得致电要小三付20万元医疗费,期间还不断打电话恐吓对方要将性爱日记拍照上传,正宫被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拘役30日。正宫不服上诉,在高院审理时哭诉「我太天真了」,仍遭驳回定谳,事后因双方和解,宣判正宫缓刑2年。

据判决书指出,人夫与妻子结婚多年,2020年2月人夫在打羽球时,认识一名年轻貌美的女老师,2人火速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人夫同年8月就与妻子协议离婚,期间女老师把交往过程写成一本性爱日记,送给对方,怎料遭正宫发现,正宫为了和丈夫抢日记本,不慎摔下楼梯受伤住院,便致电给女老师,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20万元,期间,正宫还不断打电话恐吓女老师,吓得女老师报警提告。

新竹地院法官调查后发现,女老师答应支付20万,而正宫仅是讨回20万而已,与恐吓取财的构成要件不同,故不构成恐吓,但正宫传讯息告诉对方:「我现在出发去你学校,你可以躲,我就把文件发给学校」、「除了学校,我也会联络你公公」,并将私密日记内文翻拍照片档案传给女老师。

法官认为,正宫未能以理性的态度沟通、解决纷争,以威胁女老师名誉的方式进行恐吓,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其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

正宫不服上诉,泣诉「我又没恐吓她,她也没害怕我」,她以为讲实话就不会有事,高院考量女老师与正宫和解,虽驳回上诉,但给予正宫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