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师搞上人夫!性爱日记外流 正宫抢看摔下楼惨挨告
人夫外遇小三,对方将性爱过程写成日记送给他,正宫为了抢看日记摔下楼,怒向小三求偿20万元。 (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新竹一名离婚人夫,于离婚前和女老师发展婚外情,女老师将2人性爱过程写成日记送给人夫,正宫发现后,为了和人夫抢日记不慎摔下楼,她气得致电小三要求对方付20万元医疗费,期间不断还打电话恐吓对方要将性爱日记拍照上传,正宫被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拘役30日。
据判决书指,吴男与许女结婚多年,于 109年2月吴男在打羽球时,认识1名年轻貌美的女老师,2人火速发展成男女朋友的关系,吴男同年8月就与许女协议离婚,期间女老师把交往过程写成一本性爱日记,送给吴男,怎料遭许女发现,许女为了和吴男抢日记本,不慎摔下楼梯受伤住院,许女便致电女老师,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20万元,期间,许女还不断打电话恐吓女老师,吓得女老师报警提告。
新竹地院法官调查后发现,女老师答应支付20万,而许女只仅是讨回20万而已,与恐吓取财的构成要件不同,故不构成恐吓,但许女传讯息告诉对方:「我现在出发去你学校,你可以躲,我就把文件发给学校」、「除了学校,我也会联络你公公。」并将私密日记内文翻拍照片档案传给女老师。
法官认为,许女未能以理性的态度沟通、解决纷争,以威胁女老师名誉的方式进行恐吓,审酌许女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离婚与前夫育有未成年子女1名,与公婆同住等,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