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林益世申请外役监过爽牢 时代力量党团提修法

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召开「别再纵放下一个朱婉清记者会。(图/记者林铭翰摄)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2日召开记者会表示,现行《贪污治罪条例》与《外役监条例》存在明显法律漏洞,因此由党团提出修正草案,希望弥补法律在适用上之漏洞。时代力量党团总召徐永明也提醒总统英文,现阶段除了忙于总统初选,执政三周年也快到了,大家想要知道当初就职最受欢迎掌声也最大的司法改革,究竟做到什么程度

徐永明表示,前中央广播电台董事长朱婉清2000年因侵占央广公款,遭求刑一年多被通缉,最后弃保潜逃至美国,于法律追诉期过后,2016返台后竟还大摆宴席,立委黄国昌也批评,一个贪污犯没有付出任何代价,竟还嚣张跋扈,公平正义到底何在?

黄国昌说,央广由政府编列预算,董事长也是官派,朱婉清这个董事长污了职务上的公款,最后却依「业务侵占罪」起诉而不是「贪污治罪条例」,不只刑期轻,追诉权时效也较短。黄国昌指出,过去也曾有类似案例,此个案却非常神奇的用业务侵占起诉,十年过去台北地方法院还做了免诉判决,让这个贪污犯回台大宴宾客、嚣张跋扈。

黄国昌担心,此案一开将后会无穷,因此由时代力量党团提出《贪污治罪条例》修正草案,要求增修《贪污治罪条例》第二条,明定「由政府捐助之财团法人,其专任职员及董事长,就其受政府编列预算补助而从事于公共事务之行为,视同本条例所定之公务员」。

另外,时代力量党团也就《外役监条例》提出修正草案,要求有关外役监实质要件审查必须落实,将现行之「有悛悔实据」修正为「有具体事实足认已承认犯行并诚心悔过」,另外修订「犯贪污治罪条例之罪或重大经济犯罪,其依法应没收或追征之犯罪所得,尚未追回者」以及「缩短刑期之规定,于犯贪污治罪条例之受刑人,不适用之」。

徐永明表示,外役监已经快变成贪污犯的乐园,包括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前营建署长叶世文,听说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不断在申请,因此主张应将贪污犯排除在外。

黄国昌指出,目前外役监收容比例最高的,正是犯《贪污治罪条例》的贪污犯,大叹「权贵果然不一样」。黄国昌接着说,许多有钱有势人犯了案,刑期乍看之下很重,但实际上常利用权势进入外役监服刑,不只过得比较舒服,周末假日还可以回家探亲,真正实质的效果则是可以大幅度的缩刑。依据《外役监条例》的「缩刑制度」规定,坐一个月的外役监大约能抵两个月之刑期,因此才会出现社会上常见的贪污犯很快就能假释的新闻。因此,时代力量主张「诚心悔过」的实质要件审查要落实,且贪污犯若缴回不法所得,到外役监服刑仍要排除缩短刑期的适用。

徐永明表示,朱婉清案虽已是陈年旧案,但这绝不仅是单一个案,包括近期林益世也都纷提出外役监之申请,这些法律漏洞都亟待解决。另外,徐永明也提醒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要赶快排审,行政部门也要对此提出对案,落实蔡英文司法改革的政见,让大家在总统就职三周年前能明确看到「牛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