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吻、拥抱女学生 国立高工男职员判休职1年

法院(资料照片)

曾任职南部某国立高工汽车科的曾姓男子,前年对该科女学生产生情愫,竟对她拥抱、亲吻、摸屁股胸部等不当肢体碰触,明知女生已告知不喜欢被触碰及亲吻,但曾男仍于去年藉为她庆生机会,在教室内拥抱她,校方召开性平会及考绩会,将他免职并移送惩戒法院审理。惩戒法院判决曾男休职1年。

校方指称,曾男原为该校汽车科技佐,因选手培训及准备铁路特考原因,认识汽车科1名女生,于2018年9月以两情相悦理由,对她进行碰触、拥抱、亲吻、摸屁股及胸部等行为。之后女生向曾男表示不喜欢被触碰及亲吻,但去年2月曾男仍藉为她庆生机会,在科馆教室拥抱对方,女生愤而转身离去。

校方召开性平会,认定曾男行为不当,今年7月召开考绩会,决议记2大过免职,并依《公务员惩戒法》移送惩戒法院审理究责。

曾男提出女生给他的LINE对话「我喜欢U」作为证据,辩称,他因与女生关系良好、互有情愫而产生亲暱行为,本案仅对方单一指述,没有证据证明他猥亵女生,事后已与对方家方成立调解,获检察官不起诉,请求从轻处分

惩戒法院依据性平会访谈资料,女生表示刚开始以为曾男是开玩笑,没放在心上,之后曾男就对她搭肩、摸臀部、胸部、拥抱到亲吻。她告诉曾男不喜欢被碰触与亲吻,她晚上会做恶梦、睡不着。她是班上干部,担心说出此事会影响老师对她看法,因此惩戒法院认定曾男行为确已造成女生心理压力与困扰。

惩戒法院认为,曾男身为学校职员,自应具备性别平等意识,与学生互动应严守互动分际与相处界线,竟未能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及身体自主意识,作出不当行为,造成对方心理压力与情绪困扰,并影响校园安全,有惩戒必要,判决休职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