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品种权靠MOU非合约 专家批农委会伤害台湾农业

拉链荔枝壳上有一道拉链痕,用力挤一下中间就会裂开,果肉食用非常方便。(Lin Bay好油提供)

农委会今(9)日针对日前有社群媒体报导澳大利亚荔枝产业国际合作计划品种外流一事召开记者会,农委会表示,在澳大利亚所申请荔枝品种权属台方所有,且澳洲生产荔枝不可回销台湾脸书粉专「Lin Bay好油」回应,商业应该是先谈合约并签好才走,结果我们靠一个MOU免费把品种送给人家,而且还是可海运新品种「拉链荔枝」,说是翻转思维实则瞎搞伤害台湾农业

农委会副主委陈骏季表示,台澳合作案是在2015年第12届台澳双边合作会议决议,由澳大利亚昆士兰农林渔部(DAFF)、昆士兰荔枝生产者协会与该协会的农业试验所共同合作申请品种权,双方合作协议也已明定,澳洲所申请品种权属台方所有,澳洲所生产荔枝不可回销台湾。

农委会表示,台澳分处南北半球,荔枝可形成反季节生产互补,有利台湾品种荔枝拓销全球,未来将透过正式授权,由台湾与澳方民间进行合作生产及共同行销

问到台澳模式是透过MOU取得品种权与授权,但MOU只是意象说明书,并没有合约的强制力,品种权申请上农委会要如何保障?陈骏季说,品种权因为是属地主义,是由台方来申请,MOU是合作框架,双方愿意共同合作后,所有执行细节都会有相关规范

Lin Bay好油表示,既然品种权是三者共同申请,未来也可能是共同持有,商业的部分本来就是先谈好合约都签好才走,哪有这种先把枝条给人家,然后共同申请品种之后,才在跟人家讲未来?

Lin Bay好油说,这次送给澳洲的是号称拉链荔枝的「玫瑰红」,一般荔枝都以空运为主,因为不耐储运海运,但是拉链荔枝却是可以海运的新品种,这也是该品种的最大优势,就算签上千万的授权金也说的过去,结果送给人家变成翻转思维的台澳模式,农委会是在用错误讯息伤害台湾农业布局国际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