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无动力飞行运动自治条例送审 力拚年底公布实施
花莲去年底发生民众搭乘飞行伞坠落死亡意外,花莲县政府清查发现县内5家业者均无营业许可,全数遭勒令停业迄今。(罗亦晽摄)
花莲去年底发生民众搭乘飞行伞坠落死亡意外,花莲县政府清查发现县内5家业者均无营业许可,火速勒令停业外,也为此加速草拟自治条例,条文共有27条,将送县议会定期大会审议,力拚年底公布实施。
花莲无动力飞行运动近年蓬勃发展,从事无动力飞行运动民众与日俱增,教育处曾因2019年发生飞行伞坠落摔死人事故着手草拟自治条例,后因中央大幅修定辅导办法暂缓,直到去年11月丰滨乡发生坠伞事故震惊社会后,在县议会要求下加速催生草案。
教育处参考体育署「无动力飞行运动及其经营管理办法」,因地制宜拟定「花莲县无动力飞行运动自治条例」,草案共27条,内容囊括无动力飞行用词定义、规定飞行场域设置与设备、进用人员、业者须取得许可内容及活动者应遵行事项、事故通报流程及调查结果处置、停歇业程序、裁罚内容及条件与废止许可停止受理申请等。
花莲县政府教育处代理处长翁书敏18日在县议会定期大会工作报告,说明「花莲县无动力飞行运动自治条例」拟定进度。(罗亦晽摄)
教育处代理处长翁书敏今天在县议会定期大会工作报告指出,「花莲县无动力飞行运动自治条例」已草拟完毕,规范标准多依中央规定订定,如距离、设施设备、专业人员要求等,且只会更严格,不可能放松,不过中央无规定罚则,因此参考宜兰、屏东2县自治条例订出罚则。
她说,自治条例相关前置程序如说明会、预告草案等已完成,会在此次会期将自治条例草案送议会审议,如顺利通过,预计年底前可公布实施。
翁书敏也提到目前县内5家业者申请营业许可的进度,3家正进行经营许可审查作业、2家退回修正后就没有继续申请,教育处会持续关心、了解业者遇到的困难,以协助后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