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议会退回矿石税自治条例 县府批:地方制度法最黑暗的一天

地方税务局长吕玉枝(左)说明矿石税征收案。(王志伟花莲传真)

议长张峻(中)认为县府征收矿石税仍有适法疑虑,裁定「退回」。(王志伟花莲传真)

议会召开程序委员会,现场议员黄振富、杨华美、张怀文、黄馨、林源富、吴建志、笛布斯‧𫖮赉等人,不反对将草案送大会审查。(王志伟花莲传真)

县府代理秘书长张逸华在律师许正次陪同发布声明,议会退回矿石税征收案,不仅1年少征10亿税收,也痛批地方制度法实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王志伟花莲传真)

花莲县议会今天召开临时会程序委员会,县府提出「花莲县矿石开采景观维护特别税自治条例草案」送审,有议员主张送大会审议,经过激烈讨论,议长张峻以适法性有疑虑,决议「退回县府」,恐将影响1年近10税收!县府秘书长张逸华不解议长「已读不回」,直指这是地方制度法实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

花莲县府订自治条例开征矿石特别税,每年征收近10亿元,是地方最大笔自有财源。县府今送临时会审议「矿石开采景观维护特别税自治条例」,征收税额维持每公吨70元,开征年限从1年调为4年。但因2016年起从10元提升到70元,矿石业者福安矿石认为涨幅过大,提行政诉讼,县府今年2月被最高行政法院判败诉后,依法提起再审和释宪。

现场议员包括黄振富、杨华美、张怀文、黄馨、林源富、吴建志、笛布斯‧𫖮赉等人,不反对将草案送大会后,可针对开征税额部分重新拟定,笛布斯也提出依业者采矿吨数及多寡,采「级距税额」,获得多数人认同。

议长张峻表示,本案仍有适法性疑虑,且县府将法院判决提出大法官释宪,担心县府若再审及释宪败诉,高达百亿元的赔偿金将债留子孙,要求县府说清楚,经过讨论,议长张峻最后裁定,退回矿石税进大会审查!决议一出让许多议员当场错愕,县府官员也面露难色,一脸忧心。

吕玉枝局长表示,业者提出诉讼,法院在「再审」中的是以前「105版」旧的矿石税衍生的税率问题。这次县议会要审的是依照地方制度法授权要重新订定「110版」新的矿石特别税。第二、高等行政法院审理的是「税率」的调整符不符合地方税法通则?并不是审理「矿石税法」开征合不合法。

花莲县政府表示,矿石税自治条例不通过,就无法源依据开征矿石税,花莲县一年的税收将因此减少十亿元,不但冲击社会福利、教育、原民、卫生等预算,更对基础建设等政策产生严重排挤效果,此影响严重危害到花莲县财政收支的稳定性,对议会今天的决议,县府表示遗憾。

县府代理秘书长张逸华在律师许正次陪同表示,为了开征税收,为地方谋福祉,近月与议员良性沟通,但议长张峻「已读不回」,今天议长一人裁定,等同严重剥夺了其他未参加程序委员会22位议员未来在大会进行监督表决之权,县府1年短少10亿元税收,也将冲击社福、教育、原住民福利、卫生、环保、建设等重要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