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逼地方修食安自治条例 花莲县申重「坚持零检出」立场

花莲政府收到行政院公文,指相关自治条例零检出与罚则抵触中央法规,要求在明年一月一日前检讨修正。(图/花莲县政府提供,下同)

记者兆麟/花莲报导

有关莱猪明年一月开放进口,花莲县政府28日再次重申坚决态度立场,坚持「零检出」,且已修订花莲县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自条例,增列规定不得检出,并订定相关罚则,将尽速送议会审议通过。

至于花莲县政府在上个月底收到行政院公文,指相关自治条例零检出与罚则抵触中央法规,要求在明年一月一日前检讨修正,县府认为食品卫生管理系地方制度法第19条之县市自治事项,受宪法制度性保障,其目的在保障县民健康维议公共利益,且采取之手段与达成公共之利益,有正当合理关联

▲行政院来函全文内容

针对中央开放美猪牛进口,县长徐榛蔚指出,花莲县政府保持一贯的态度,「国人健康要守护,国内产业要保护」,希望乡亲都能住的安心、食的安心,企盼中央政府不要忽视养猪农的权益及守护人民的健康!然行政院发文各县市指自治条例零检出与罚则抵触中央法规,要求在明年一月一日前检讨修正,参照司法院释字第738号解释,地方自治法规在合理范围内仍可订定比中央更严格的规定。

花连县府并表示,未来如中央以自治条例抵触中央法规,不予核定,县府将依地方制度法第43条及司法院释字第527号解释依规定据以声请解释,坚持一贯立场,守护花莲人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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