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石税卡关 花县府盼议会同意审查
花莲县府2016年征收矿石税从每公吨从10元提升到70元,有业者不服涨幅太大,提行政诉讼,县府今年2月被最高行政法院判败诉后,依法提再审和声请大法官释宪。县府前天将「矿石税」草案送议会程序委员会审查,结果被退案。
议长张峻表示,并未反对矿石税,而是要求征收「合法矿石税」,不是有司法争议的案件还直接送进大会,由议员来「背书」,若再审及释宪均败诉,谁要负责100多亿赔偿金,自治条例若无争议性内容,县府可尽快送大会审议。
县府代理秘书长张逸华表示,县府开征矿石税绝对合法,业者福安矿石提出诉讼主因在于「税率」,并非不同意开征,因此若议员认为以每公吨70元计征有适当性问题,可送大会后讨论,希望议会同意审查特别税草案。
民进党县议员庄枝财说,县府应符合地方税法通则,税额调高上限在30%内规定,议员不反对征收矿石税,但不能审议违法的草案。国民党籍议员李秋旺则表示,矿石税收是前县长谢深山任内,由民进党议员提案,「退案」主要考量官司诉讼,但打官司时间冗长,结果未知,应排入大会审议,让议员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