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矿石税7诉愿案全败 议长痛批债留子孙

针对县府征收矿石税程序,议长张峻发文质疑恐将「债留子孙」。(资料照片)

花莲县府将征收矿石税调涨到70元,有水泥业者以违反租税法律原则、比例原则及平等原则,向法院提起7件诉愿案,县府都败诉。2年前在议会程序委员会坚决退回矿石税的议长张峻说「子子孙孙要拿甚么来还?」认为当初顾虑与忧心是正确的,花莲县议会将在第20届定期大会时,要求县长徐榛蔚说清楚,讲明白,说明后续处理方案。

花莲县府从2009年起订定《花莲县矿石开采特别税自治条例》,课征税额每公吨4元、5.2元逐渐增加到10元,2016年提前废止未施行期满10元旧法,另制定新法调到100元,经第18届议会审议后以70元通过。福安矿业认为涨幅达到7倍过大,以违反租税法律原则、比例原则及平等原则提7件诉愿。最高行政法院判决,2017年及2019年地方税务局核定2亿5282万1030元的税金,需重新计算税金。

张峻发文指出,县府始终无法清楚交代矿石税收的具体预算支出,他深知不合法的矿石税将带给花莲财政灾难,他当时一句「债留子孙」的话,今日果然应验。如果其他业者也一起向县府要求,比照胜诉业者的处置方式,恐怕花莲的子子孙孙都将负债累累。

张峻说,县府7件败诉定谳,要退回业者税额及利息,县政府如何支付?是丢给下一任县长?还是让全体县民买单?现在要去哪里找钱支付胜诉业者?花莲县议会将在第20届第一次定期大会时要求徐县长说清楚,讲明白,以及后续处理方案。

花莲县府稍早发出声明,强调福安矿业7件诉讼多缴金额为2亿5129万元,不会有债留子孙的疑虑;待收到判决书后将研议提起再审及声请释宪。重申县府订定矿石税自治条例,是经时任23位议员连署提案并议决每公吨70元,完成三读后,经中央财政部、经济部、内政部及行政院主计总处进行适法性实质审查,财政部核予备查后公告施行,并非违法课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