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修订火灾预防自治条例 透天厝公寓未装设住警器将挨罚

记者吴世龙/高雄报导

高雄市政府为了强化透天厝、公寓等住宅火灾预警,于113年8月15日修订了「高雄市火灾预防自治条例」,将于明(114)年9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增修第7条、第13条,规定未达应设置火警自动警报设备之住宅场所,如透天厝、公寓、平房住家,其管理权人若未于任一位置设置「住宅用火灾警报器」(简称住警器)且经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将被罚款新台币6千元至3万元。

▲▼高雄市政府修订火灾预防自治条例,透天厝公寓未装设住警器,经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将被罚新台币6千至3万元。(图/记者吴世龙翻摄)

消防局提醒透天厝、公寓屋主,应重视自主装设住警器,避免受罚。消防局为了让市民广泛了解此项规定,特别拍摄短影音,并邀请今年度参与爱河龙舟竞赛夺冠的前镇分队队员王品翔担任主角,呼吁民众在家中寝室、梯间、厨房等适当位置装设住警器,以达到早期发现、立即应变的机制。

高雄市府去年已经结合各区公所里长,普及补助发放5楼以下住家每户住警器1颗。近2年来,高雄市共有54件住警器成功预警降低人员伤亡案例。消防局再次提醒,领取住警器后应尽速装设于家中天花板或墙面,尚未申领的市民可以向邻近消防分队询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