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投入2千万预算 推广装设住宅用火灾警报器

桃园市长郑文灿表示,106年市府将投入2,000万元预算,推广装设住宅火灾警报器。(图/桃园市政府提供)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桃园市长郑文灿4于市政会议中,听取消防局「装设住宅用火灾警报器」简报后表示,住宅用火灾警报器,可于火警发生时即早示警,增加民众逃离及自救时间,对社区及民众人身财产的保障有很大效用,并指示消防局提出「住宅用火灾警报器」推广计划,并于各区推展示范社区,提供其他社区观摩。

除了在《消防法》所规范应装设区域装设外,也依计划针对政策优先区域推广,并鼓励一般家户自行装设,提高火警预防效益。此外,市府预计今(106)年度将提高经费,投入2,000万元预算,用于推广住宅用火灾警报器,让火灾警报器与灭火器能够相辅相成,提升桃园市火灾预警救灾能量

郑文灿指出,该推广计划中应以三类区域划分推广序列,包括:第一、针对老旧社区、透天厝及巷弄狭小区域优先装设;第二、就宫庙餐厅小吃店、小型工厂等存有易燃物场所优先进行;第三、请消防局结合各区公所,推行火灾警报器示范区,让示范区社区内住户装设后,进行适当行销及社区观摩,让其他社区也能效法自行装设。

另外,由于火灾警报器具公益性质,亦有防灾功能,郑文灿并责请民政局,针对地方基层款项用途进行法规修订,开放购买住宅用火灾警报器,鼓励提高装设比率。另外,亦责请社会局提供106年新增弱势家庭清册,供消防局进行比对及协助装设;都发局建管处则于核发建筑执照及使用执照时,可鼓励独栋式住宅装设。

在政策宣导上,包括消防局、社会局、新闻处、区公所、学校等均可协助进行,也让市府补助弱势家庭装设「住宅用火灾警报器」政策,可使市民知悉配合装设。此外,未来消防局也能将「住宅用火灾警报器」列为民间募捐项目之一,鼓励民间捐赠善行,透过民间力量协助,补充公部门资源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