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下水道管理自治条例通过 2027年普及率可望突破10%

云林县议会26日通过「云林县下水道管理自治条例」,县府表示完善的污水排放系统是现代化城镇指标之一,目前云林污水下水道普及率仅约5%,希望能突破10%,有效提升民众生活环境品质。(张朝欣摄)

因应全国下水道普及政策,云林县议会26日通过「云林县下水道管理自治条例」,县府表示完善的污水排放系统是现代化城镇指标之一,目前云林污水下水道普及率仅约5%,虎尾镇、北港镇「水资源回收中心」工程持续进行中,预计2027年完工,届时普及率可望突破10%,有效提升民众生活环境品质。

云林县政府为建设、改善及管理下水道,依《下水道法》制定「云林县下水道管理自治条例草案」,26日经县议会3读通过,将送内政部核定后实施。内容包括乡镇市雨水下水道由县府规画,公所兴建、管理;跨区域雨水下水道与公共污水下水道,由县府规画、兴建、管理。未来若违反规定排放污水,最重可处5万元罚锾。

云林县长张丽善表示,健全下水道系统与兴建水资源回收中心,是县府与中央的共同目标,现代化国家的指标不再只是经济发展,生活环境品质的提升也是县府团队的施政重点。为因应环境变迁及配合地方发展,必须解决污水排放问题、防止河川水体水质污染,才能进一步提升民众生活环境品质。

县水利处长许宏博说,目前县内污水下水道普及率为5.14%,为提高普及率,县府在斗六市、虎尾镇、北港镇兴建水资源回收中心,斗六水资源回收中心已完工,计划接管2万户;虎尾与北港水资源回收中心将于2027年完工,计划各接管约1万户,全数接管完成后,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可望突破10%。

许宏博指出,下水道严禁汽油、厨余、固体物质、放射性物质排入下水道,违者将处1至5万元罚锾。另外,如在公共污水下水道公告区域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筑物,应检附文件向县府申请核准;若民众自建污水下水道,需经县府检验合格,才能连接至公共污水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