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取缔今年已399件 议员忧摊贩集中区自治条例沦虚设

台中市议员郑功进(左起)、林祈烽指出,台中目前设有摊贩集中区设置自治条例,但取缔案件仍多,忧心自治条例沦虚设。(林欣仪摄)

为有效维护都市景观,同时也提供摊贩们适当地摆摊地点,台中市2016年实施「摊贩集中区设置管理自治条例」,但市议员郑功进、林祈烽、施志昌说,截至4月26日,台中市今年取缔违规摊贩案件数已达399件,且近4年来每月开出近百张罚单,自治条例未确实解决问题,根本沦为虚设。

台中市府经发局表示,违规摊贩指的是占用道路设摊,违反的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与摊贩申请成立摊贩集中区营业许可适用的「台中市摊贩集中区设置管理自治条例」不一样。

郑功进、林祈烽及施志昌共同表示,台中火车站是台中市的门面,不应被摊商包围,市府应以自治条例的公告施行日为断点,提供原本就存在的摊商安置或协助辅导其合法,至于新兴违规摊商则应祭出铁腕,保障合法摊商权益。

郑功进说,市府近4年来,每月针对摊商开出近百张罚单,不但引发民怨,且易引发警民冲突;既然早在2016年就设有自治条例,就应协助既有已营业的摊商有机会取得特许资格,若条件难以确定,则建议参考google空照图作为认定证据。

林祈烽则说,市府面对新兴违规摊贩街头横行,也应提出强硬作为,达到保障摊商合法经营的权益,否则既有自治条例,却无法确保合法摊商权益,自治条例难道只有参考价值?

经发局指出,摊贩占用道路设摊属非常态的营业行为,自治条例针对道路型摊贩集中区订有3年落日条款,在2019年已届满,也因此,应该让道路回归路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