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电子烟条例上路周年 未成年持有逾4成开罚最多

新北市卫生局人员至电子烟实体店面稽查。(新北市卫生局提供)

「新北市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管理自治条例」上路实施满周年,截至7月底,卫生局共开罚429件,累计裁罚133万元,其中以未满18岁使用或持有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181件最多,占比42%;禁烟场域违规吸食电子烟142件次之;第三为违规贩卖电子烟、加热式烟具及其零组件,裁罚85件。

卫生局表示,已分阶段辅导及稽查辖内电子烟实体店面,告知自治条例相关规定,另制作卫教单张、海报及电子烟危害宣导影片等文宣,及透过卫生局网站、捷运站灯箱及手拉环、脸书粉丝团及广播口报等多元管道宣导。

针对网路部分,卫生局近期发现电子烟卖家为规避上架平台的查缉,改以糖果图片或以水果、茶类等用语代表烟油口味,企图规避稽查。卫生局提醒,只要查获有违法贩卖电子烟、加热式烟具及其零组件事实,皆依法开罚,最高可处10万元罚锾。

而为避免青少年接触电子烟,造成尼古丁成瘾,卫生局、警察局与教育局也结合各级学校加强烟害防制宣导及稽查,发现有许多同学因好奇电子烟,向同学借用或买来尝试而误触法律,提醒家长要多留意孩童,别因好奇心而触法。

卫生局陈润秋指出,卫福部食药署今年上半年进行电子烟油检验,高达9成1含有尼古丁,许多国际研究也证实,电子烟对健康危害多,包括影响发育中的大脑、心血管系统和呼吸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