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会抓!台中市自治条例校园禁电子烟开罚

中市电子危害防制自治条例,8日上路施行,且开始开罚。(台中市卫生局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中市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8日上路施行,且开始开罚,目前台中市各级校园都禁止学生携带电子烟,学校天天都在抓;另法定禁烟场如,超商骑楼公车亭等都禁电子烟,违者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锾。

台中市卫生局指出,除规范中市禁烟场所全面禁止吸食电子烟,也不得供应电子烟或相关器物给未满18岁者,及未满18岁者不得吸食或持有电子烟,不得强迫、引诱孕妇吸食电子烟;自治条例规范中市校园及法定禁烟场所,避免电子烟使用危害。

卫生局表示,于禁烟场所吸食电子烟者,可处2千元至1万元罚锾;未满18岁儿童及少年吸食或持有电子烟,将施以电子烟防制宣导教育,另供应电子烟或与电子烟相关器物给未满18岁者,及强迫、引诱孕妇吸食电子烟者,则处1万至5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