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防新法上路满月 近9成违规未成年

《烟害防制法》新法上路满月,卫福部国健署25日公布专案网路监测与实体店面稽查结果。(中央社)(吸烟有害健康)

《烟害防制法》今年3月22日修正施行,新法上路满月,全台共查获2173件疑似违法,18件已开出处分书,共计裁罚28万元,其中16件都是违法使用电子烟,且皆为未成年人。

针对电子烟、未经健康风险评估审查通过的加热烟,中央与地方卫生局合作展开查缉专案,重点对象包含实体店面、夜市流动摊贩、送货到府或到府推销、校园周边兜售、网路平台及网路社团等,针对其营业或贩售行为(如贩售、展示违法产品)、广告宣传方式(如实体店家招牌、网路平台销售网页资讯等)加强查处。

世新大学新闻系教授钟起惠分析,《烟害防制法》修正施行后,网路贩售违法烟品的手法出现变化,例如快闪更换商品,从过去常见的「糖果」改为T恤、香氛蜡烛、香水等,并且更加规避品牌名称,或采取熟客行销方式,仅开放回购客下单。

国民健康署副署长贾淑丽表示,新法上路1个月以来,中央及地方合作监测6100家件次,其中2173件疑似违反《烟害防制法》,正进入行政调查程序,各县市卫生局已请行为人陈述意见;目前各县市卫生局已开出处分书共计18件,裁罚金额计28万元整。

贾淑丽指出,目前已开出处分书的18件中,有16件都是使用违法烟品,行为人年龄皆未成年;过去国健署调查显示,未成年人对于电子烟的好奇和探索意愿都高于成年人。

国健署提醒民众不使用、不购买、不推荐违法产品,若发现违反《烟害防制法》情形,可检附具体事证,就近向所在地卫生局或以市内电话拨打烟害咨询及检举服务免付费专线(0800-531531)。(提醒您:吸烟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