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设老人互助会 侵占会员棺材本2百多万领到剩1元

梁男庄女成立「国泰老人会」、「大富贵老人会」,涉嫌侵占款项213万余元,台中地院业务侵占罪判刑。(资料照/陈淑芬台中传真)

梁男与庄姓女友自2009年先后在中市雾峰大里区成立「国泰老人会」、「大富贵老人会」,向老人会员收取月费及拨付往生互助慰问金,自2017年至2018年间涉嫌将会费挪做私用,共侵占213万余元,其中,「大富贵老人会」帐户清空,只剩1元。台中地院依业务侵占等罪,判处两人均徒刑2年2月,不得易科罚金;另徒刑1年4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梁男及庄女两人是情侣,2009年在雾峰区成立「国泰老人会」,成立帐户,作为收缴会费及转汇拨付慰问金使用;2015年在大里区成立「大富贵老人会」,先后开3个金融帐户,自2017年3月间至2018年7月间多次将款项转汇至私人帐户,供已花用,共涉侵占213万余元,最后使用的帐户,在2018年7月间被提领清空余额只剩1元。

两老人互助会因经营不善,逐步递减发放往生慰问金额,至2018年8月间结束营业案经受害会员提告。梁、庄均否认将老人会款项挪做私用,辩称都用于发放往生慰问金给会员家属,并提出会员仙逝总表为证,但并没有领收凭证法官认定,不足以证明确实将往生慰问金发放给家属。

法官审酌「老人互助会」的美意年长者往生后,家属可领取互助金筹办丧葬事宜,以解决燃眉之急,梁、庄因私人财务规划资金需求任意挪用互助金、帐目不清,经营不善导致会员权益受损,侵占款项高达213万余元,且未赔偿会员损失,依业务侵占等罪判两人均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应执行徒刑2年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部分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