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管法》近半条文未达共识保留协商 环团提6大诉求

历经2天的审查,昨日立法院联席委员会完成《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初审。(李柏澔摄)

历经2天的审查,昨日立法院联席委员会完成《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初审,修正后法案名为《气候变迁因应法》,但接近一半的争议条文保留朝野协商。环团提出6大诉求,包含,拉高气候治理层级、建立碳税制度、公民诉讼条款入法等,以促使该法发挥前瞻性规划的功能。

为响应国际减碳趋势,环保署自2020年起启动《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修法,行政院今年4月21日通过《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立法院6个委员会这两天联席审查,立委共提案20个版本,61项修正条文昨日通过初审,但仍有27条争议条文保留到朝野协商。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绿色公民行动联盟、地球公民基金会、台湾环境规划协会、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环境正义基金会等今日共同发表修法声明。

该声明表示,虽然《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已完成初审,但此举并未代表台湾已具备面对气候变迁衍生的实体与转型风险之量能,因为目前1/3以上的关键条文仍保留协商,《气候变迁因应法》修法仍有待跨党派立委推动与社会大众持续关注立法院修法进展。

长期参与《气候变迁因应法》监督的民间团体强调,若要促使气候变迁法可发挥前瞻性规划的功能,即加速能源、产业、生活与社会的4大转型,有6大诉求缺一不可,即拉高气候治理层级、短期碳费长期碳税、考量人权冲击、强化地方治理、公民诉讼条款并行、推动再生能源等。

声明指出,政府应利用未来3个月间,就此6大重点相关条文与各方利害关系人积极对话,谋求具有可行性的修法共识,才能于今年11月COP27气候峰会前完成本法修正,正式开启台湾净零转型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