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排班!运输业反弹 「7休1」转弯等新裁量基准再上路

▲经过跨部会议后,政院决议延后新制至10月1日再上路。(资料照/记者李钟泉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政府原订8月1日起实施「7休1」新制,强制劳工工作7天内就必须休假1天,不得连续上班,但引起运输业反弹,认为将造成减班压力行政院长林全邀集交通部劳动部进行跨部会议,强调以劳工身心健康为优先考量产业冲击需面对,因此新制将推迟到10月1日上路,劳动部需在2个月内提出新函释、补强目前《劳动基准法》第36条疑义

「7休1」新制原预计8月1日上路,劳工每上6天班,就得休1天,运输业者包括客运公车等首当其冲,将面临排不出班的问题;业者则宣布,8月起将合法减班,而在连假期间,国道客运也难以提供加班车

面对新制遭反弹,林全30日上午受访时强调,将由劳动部进一步研究是否有弹性处理方式原则是必须保护劳工,让劳工有充分休息时间,随后结束金门视察行程赶返台北召集相关部会进行研讨

行政院晚间表示,因应新制即将上路的冲击,政院在数周前已召集交通部与劳动部进行现状盘点调查分析研拟因应方案,目前的补救方案为劳动部应依据行政程序法规定订定适用现行劳基法》36条之裁量基准,在2个月内发布解释性裁量基准,也就是新制将延后到10月1日才实行;订定裁量基准时应同时考量涉及公众生活便利或配合政府政策公益活动之某些产业劳工,在确保劳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给予弹性连续工作天数安排。

至于公共运输业、旅游业媒体业等特殊行业是否采弹性工时,行政院跨部会议目前没有明确结论,行政院仅表示,会再会同相关机关进行了解与沟通,在确保劳工权益前提下,给予「特殊考量」。

▼新制规定劳工工作7天内需要休息1天,对于可能面临减班危机,运输业者大为反弹。(图/记者季相儒摄)

劳动部长郭芳煜说明,内政部过去在1986年曾做出函释,解释「7天中应有1天例假」的规定,可酌情调整,意即劳工可将例假放在任7天周期的头与尾,形成可连上12天班仍不违法状况;但劳动部在6月底宣布8月起将废止此函释,若劳工连上7天班,可处2到30万元罚锾,此举却引发部分客运、媒体业者反弹。

郭芳煜指出,在废止函释后,在没有新的令释情况下,回归母法《劳基法》第36条,发现仅规定劳工每7天中要有1天休息,但劳工可以将这1天假放在7天周期的「第一天」或者「最后一天」,如此一来,依然没有明确规定劳工工作6天后应该休息1天,最后还是可能出现连上12天班却仍不违法的情况,因此,召集会议最后才决议,劳动部需在2个月内透过发布解释性裁量基准,以确保劳工权益,「7休1」改延至10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