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呼籲:行政院儘速研擬院版「媒體議價法」草案
学者指出,国内讨论媒体议价议题已有三年时间,目前未见政府提出具体成效。(路透)
国内新闻、法律学者今(6)日共同举行线上记者会,学者指出,国内讨论媒体议价议题已有三年时间,目前未见政府提出具体成效,主事机关也不明确,然而,「立法」是确保媒体和平台公平竞争的唯一作法,希望行政院能动瞻全球趋势,尽快研拟院版法案,加快我国媒体与数位平台议价的立法脚步。
澳洲、加拿大在近三年订立专法,Google等平台依法付出高额费用,以尊重媒体著作权,并表达媒体和平台公平竞争的精神,印尼也在今年设立专法,要求数位平台必须付费后,才能使用印尼媒体内容;然而,台湾就此议题已经讨论三年,目前未见成效。
今日出席线上记者会的三位学者,分别是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达、中正传播学系教授唐士哲与台大学新闻所教授林照真。
学者指出,自2021年3月澳洲通过「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制议价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后,旋即引发国内立法委员关注,分别向「公平交易委员会」、「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文化部」等相关政府部门提出质询。其后公平会、通传会、文化部均认为,媒体议价议题并非其主管事项。
学者表示,紧接着数位发展部于2022年8月27日挂牌成立,数发部被认为是「媒体议价法」的主管机关。然而,媒体产业业务涉及多个部会,行政院于是设立跨部会的「共荣小组」,却未见发挥主导作用。
学者表示,数发部虽然在2022年12月、2023年3月及9月三度召开平台与媒体对话会议,却未能促成具体进展。在三次对话中,Meta一直拒绝就使用新闻报导而付费,Google虽然在2022年3月宣布成立「台湾新闻数位共荣基金」,但此基金之设立目的仅限于资助新闻媒体进行数位化,并非针对平台使用新闻内容之付费问题而设置。
学者表示,当时多名学者认为数位平台使用新闻内容未付费的问题,不能再继续拖延,旋于2022年9月1日记者节召开记者会,提出台湾版的「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强制议价法草案」,公开促请数发部参考草案内容,透过立法方式积极解决此一问题。
在立法方向方面,澳洲的强制议价模式由于较具弹性,倘若数位平台在立法完成后与国内多数新闻媒体自愿性完成议价协商,即可免除适用该法规定,无须面对强制仲裁,现实上的可行性较高。2023年6月加拿大通过「线上新闻法」(Online News Act),同样采用强制议价模式。
学者表示,目前国内立法院各委员提出的草案条文,都一致采用此种模式,媒体界主要公协会基本上也表示认同,共识程度相当高。期待行政院、数发部能尽速以强制议价模式为基础,研拟行政院版本法案,全面展开立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