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关多年 立委吁行政院尽速提草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8日举行「揭弊者保护法草案之基础架构差异与利弊影响」公听会。针对草案是否采「公私合并」、「公私分流、行政立法双轨并行」、「公私合并-上市上柜版」等模式,法务部部长郑铭谦指出,因私部门牵涉商业机密、商业竞争等内部争议,若贸然纳入揭弊者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恐增加私部门内控营运成本,进而影响劳资双方信任、企业经营发展。
至于如何运行,郑铭谦表示,若是由行政院提案采取公部门先行立法,私部门由政府以行政指导方式提供皆避保护条款的公版条文,可让私部门依照企业规模、产业特性及人事控管成本等综合评估,选择适合的揭弊保护规范,更能符合实际需求,也可以降低未来推动私部门法制化的阻力。
郑铭谦也说,建议私部门的揭弊者保护法制度,应以内部通报并行,以避免乌龙爆料,也让企业有自省、澄清机会,且若错误揭弊内容也会造成企业信誉不可弥补伤害。而考量各机关有受理陈情检举制度,目前建议公部门各机关不设专责机关受理。
立委钟佳滨也赞同,公益揭弊的同时,也应该注重有不实抹黑,私部门揭弊须分别考虑虑产业特性、公司规模或内控程序,同时也该思考,受理机关在调查程序是否在完成前对被揭弊者和案件内容保密?以及,若为不实爆料、恶意,是否有保护必要?立法时都应该纳入思考。
吴宗宪则呼吁,法务部已将相关草案送至行政院审议,但目前还没看到政院版本,他也希望能尽速完成法案慎查,下周三他将于委员会中提出临时提案,要求行政院于一定期限内,提出揭弊者保护法草案,送立法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