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新青安专案猛塞料 独缺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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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正式拍版「青年安心成家购屋优惠贷款精进方案」,除了贷款额度自800万元拉高到1,000万元、贷款期限自最长30年放宽至40年,宽限期则自本来的最长三年延长到五年,贷款利率更由政府再补贴1码(0.25个百分点),以一段式利率为例,仅1.775%,远低于目前一般房贷利率至少2%起的水准。

「新青年安心成家房贷」由于不像囤房税2.0涉及修法,也不像社宅还涉及兴建问题,是政府「住宅三箭」中可实施效率最快的一项,8月1日即将正式上路,其中扣除原补贴的半码是由行库吸收,新增的1码补贴则是由住宅基金提拨,一年预计补贴金额15亿元。

财政部自2010年12月1日起协调公股银行开办青安贷款,实施期五度延长至2023年底,依财政部最新揭露数字,截至今年6月底止,八家公股银行累计拨贷逾34万户、金额1.43兆余元。至于新版青安房贷上路后,实施期暂定三年至2026年7月31日,但届期势必再续办。

为落实居住正义,让民众可「住者有其屋」,政府推出青安专案可说用意良善,但以贷款资格来看,财政部规定借款人符合民法规定成年年龄以上,且借款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无自有住宅即可。即借款人就算已年届花甲仍可申请,谓之「青安」,其实名不正言不顺。

再看财政部对于「无自有住宅」的定义,依财政部问答集的规定,贷款对象为「生平第一次购屋者」或「以前有房屋但已出售或转让者」都可申办。由于相关资格并非「一生只有一次」,难免让人联想,是否会被有心人用人头做为低利炒房的工具。

最后则是利息补贴的部分,住宅基金财源来自房地合一税;至于其运用项目,依法包括自建、自购及修缮住宅贷款利息差额补贴;兴建及修缮住宅费用补贴;承租住宅租金补贴;住宅贷款及垫款支出;支付金融机构本息及手续费支出。

另外还有老旧眷村改建条例改(迁)建眷村工程及土地垫款;处理国有眷舍房地一次补助费及相关作业费;补助内政部依法设立或委托专责法人或机构办理住宅相关业务支出;补助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兴办社会住宅相关支出;提升居住品质及住宅市场资讯相关支出;管理及总务支出及其他有关支出等共12项。

从这12项来看,由公股银行办理的青安贷款,利息补贴要于法有据的动用住宅基金,可能只有第12项「其他有关支出」可以蒙混过去,问题是,住宅基金已用于内政部住宅贷款补贴支出,现在又要补贴青安贷款,加上两种贷款可搭配使用,是否有重复补贴之虞,不无疑问。

另一不公之处,在于青安贷款最初是由公股银行因政策使命承办,先前由公股银行吸收央行升息的半码幅度,尚称公平;但用住宅基金,也就是纳税人、国家的钱补贴公股银行专用的青安贷款,使其利率水准和民营银行明显不对等,这样对民营银行和其房贷户难道公平?

对于高房价时代,民众买不起房的无力感,大家都深有所感。但平心而论,青安房贷演变至今,已成为立意良善但配套扭曲的奇怪产物。先前房贷年限拉长至40年来看,由于申贷人没有确切定位在「青年」,也并未限制屋龄,对银行来说,其实隐藏不低的风险。

再者是宽限期拉长到五年,又配合利息补贴,以个人持有房地二年以内出售税率45%、二至五年35%、五至十年20%来看,如果炒房者用青安申贷户当人头,配合五年宽限期(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加上利息还可减码,五年后售出,税金可减少一半以上,难保不让有心人觊觎。

持平而论,新青安房贷最令人诟病的问题还是在利息补贴。无壳蜗牛要成为有巢氏,最大问题在头期款而非房贷利息,这部分政府应思考的是拉高无房族的贷款成数,例如提供9成房贷或百分百房贷,且应限于真正的「首购」。

至于房贷利率的部分,包括40年贷款期和五年宽限期,其实都是透过用时间分摊每月还款金额,减轻房贷族的压力,并无必要再另行提供利息补贴。且内政部针对住宅贷款已有利息补贴方案,更设有排富条款,资格松散的青安贷款为何要再用公帑补贴,真的说不过去。

各国政府面对居住问题都是一个头两个大,对于政府积极推动住宅政策,本质上应给予正面评价,但政策本身的合理性、公平性和正常性也不能因此就被忽视。新青安贷款究竟是穿云箭,还是之后可能造成其他问题的回马枪,政府要有被全民检视的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