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财税政策在促进公平正义上应有的角色

工商社论

当前社会强调公平正义,实与资本主义发展脉动息息相关。资本主义在本质上是透过资本累积,市场价格机能运作,引导资源配置与经济发展。然而资本主义造成社会分配不公不义,始终成为致命的「阿基里斯腱(Achilles tendon)」。面对全球化的挑战,至今仍乏有效解决问题药方。资本主义无节制的发展,若是处理不当,一旦重蹈十九世纪覆辙,形成阶级对立与抗争,绝非全民之福。

关于公平正义的看法纷歧,可先从光谱的两个极端来观察。其中一端,乃可追溯到古典经济学及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亚当.斯密(Adam Smith)受重农学派的影响,强调自然正义与自由放任,主张政府,政府角色在于保障国防安全、个人财产权,以及自由、平等不容侵犯。自由主义大师海耶克(F. A. Hayek),大力维护古典学派观点,个人的适当行为表现就是正义,政府角色则是为自由社会奠定法律架构,然后交由市场价格机制去运作,并极力反对极权主义、社会主义福利国家。此种观点获得普遍认同,然而自由竞争的正义,是否会因竞争起始点不公而造成不正义,不无疑问存在。

另一个极端,则是马克思(Karl Marx)的主张及共产主义发展,强力反制资产阶级拥有剩余价值,以及资本家对劳动者剥削造成贫富不均;而是主张「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生产与分配模式,才是正义的道德标准。然从大历史角度言,过去极端社会主义的实验,由于制度设计不当,诱因机制缺乏,人民没有自由与产权,极权统治扼杀民主,百姓依然一穷二白,以致中东欧共产主义在1989-1991年先后崩溃。

与亚当.斯密几乎同时代的边沁(Jeremy Bentham),提倡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除个人追求最大幸福(效用)外,就社会言,更在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必要时可以牺牲少数人利益,成全多数人利益,被视为是一种分配正义的展现。进而功利主义透过卡多尔─希克斯(Kaldor-Hicks)的补偿原则,只要社会福利增加填补福利减少而有余,能够增进社会福祉就是正义,并且成为福利经济学及成本效益分析的立论基础。然其前提是人与人之间幸福(效用)可以量化、比较,福利可以加总,少数人福祉可以被牺牲,均不无疑问存在。

二十世纪美国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对正义另有一番主张,容许社会财富及所得分配存在差异性,但每个人所处最初状况不应有所差异。因此,政府应加强对富人课征遗产税,并对弱势者补贴及增强教育支出等,让社会底层最弱势者获得最优先的照顾,能够追求其福祉的极大化(即「小中取大准则(maximin criterion)」,这就是正义。罗尔斯的正义观,将能增进社会流动性,对分配不均现象产生部分矫正功能,基本上维持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精神。

由于政府课税是展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绝对不应也不能回避。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亚当.斯密主张课征比例税率,以期合乎自然正义。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财富分配不均现象严重,19世纪后期的德国著名财政学者华格纳(Adolf Wagner),强调社会正义,主张课征累进税率。美国著名的财政学者马斯格瑞夫(R. A. Musgrave),提出水平公平性以及垂直公平性的概念。前者强调同等地位应同等对待,后者强调不同地位应不同对待。用到课税上面,例如凡是有所得就应课税,则是合乎水平公平性;高所得应课征高税率,低所得应课征低税率,则是合乎垂直公平性。在此必需指出的,水平公平为垂直公平的基础,没有水平公平,就不必奢谈垂直公平。

前述仅是各家角度对正义及租税正义的扼要比较,终究仍应指引未来政策如何发展。在全球化现象及租税竞争无法有效遏止下,单一国家课征高所得税或资本税,其实并不可行;除非全球各国有志一同的课征,然其交易成本极高。处当前情况,罗尔斯的正义观点与引申而来的财政角色,相对上较能理解与同情。睽诸台湾现实情况,减免税浮滥与逃漏税猖狂,空有高度累进课税,仍然只是虚有其表,达不到量能课税目的,却对努力工作、经营事业之诚实纳税者造成惩罚。政府必须深刻思考未来税制改革方向,合理规划税率结构,大幅缩小租税减免范围,矫正资本所得多不纳税的现象,让有钱人能够正常纳税,达成课税公平正义目标。政府同时应强化对弱势者的移转性支出有效率推动社会福利与教育工作,保障其生存与进取权益,将更能增进社会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