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刊/「房地合一税」该赶在年前买房吗? 

文.庄孟翰(颜琼真整理)

台北市佘先生问:「房地合一税」确定于2016年1月1日实施后,不少房地产业者鼓励有自住需求者,可在今(2015)年底前进场,能够省税,但真的是这样吗? 房地产业者的建议只讲对一半,关键在于未来房价是否继续跌!

房地产业者的建议,主要是基于税务考量。因为「房地合一税」日出条款,适用的对象是从2016年1月1日实施后的购屋者;此外,当房地合一税实施后,「特种货物暨劳务税条例(俗称奢侈税)」中有关不动产部分也同步退场

因此,当有自住需求的购屋者在2015年12月31日完成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非买屋签约),即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卖出持有的房屋时,已经没有「未持有满2年」的奢侈税伺候,此时,只要持有期间超过2年,就可依照旧制申报纳税

由于在年底前购屋适用旧制,且出售的时点只要在2016年后,即不受原来奢侈税持有满2年的限制,但也不适用房地合一税新法,因此,基于省税观念,房地产业者会鼓励有自住需求者,尽早在今年12月底前购买,并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

「房地合一税」的课税税率规定

一、境内居住者持有1年以内:45%;持有2年以内超过1年:35%;持有10年以内超过2年:20%;持有超过10年:15% 。

二、非境内居住者持有1年以内:45%;持有超过1年:35% 。 适用自用住宅优惠,须符合:

(1)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设有户籍;持有并实际居住连续满6年且无供营业使用或出租。

(2)按前开课税税基(即课税所得)计算在4百万元以下免税;超过4百万元部分,按10%税率课征

(3)6年内以1次为限。

当房市处于多头时,持有房屋在「可增值」又「可省税」的前提下,绝对值得进场购屋;不过,现今房价正往下修正,持有房产的思考逻辑就不能只有「省税」观念,还得小心预期增值的资产是否会变成「负资产」。

因为,此时进场购屋所省的「税」,可能才几万或数十万元,但若房价下修,如买进时每坪为30万元的30坪物件,假设房价明年下修10%,则每坪3万元的差价,30坪就差了90万元,资产可能缩水的90万元,此相对原买进价格来说,就成了「负资产」。

换言之,有自住需求者,除非是不错的物件,也位于抗跌区,资产不致变成「负资产」;而如果是想往供给超额地区捡便宜,除了议价幅度超过开价的二至三成外,最好是买低于实价登录「行情」的一至二成,才不致因房价修正而沦为「负资产」。

此外,有自住需求的首购族换屋族,其实也要小心这一波股灾所造成的「荷包」缩水问题,是否会影响到未来支付房贷的能力?以及倘若自备款不足,没有购屋能力进而导致买气不振等相关问题。

2008下半年爆发全球金融海啸台湾当时出现了「无薪假」。今年2月,苗栗县政府爆发「发不出员工薪水」的窘况,此外,据媒体报导云林县政府也告急,县长县议会定期大会就曾预告,10月将出现10亿元资金缺口,若无法顺利调度,届时恐将发不出员工薪水。

公家单位所发不出薪水的窘境,如果也在企业界蔓延开来,难保不会再出现「无薪假」或「失业」的问题,倘若进而影响到民众缴房贷的能力,则滚雪球的效应与后果,可真难以想像

这一波的「股灾」,包括新台币对美元贬值的汇市波动,再到房市的「房灾」,主计总处最近已将2015全年经济成长率(GDP年增率)下修至1.56%,甚至还出现「保一」不易的预测。凡此,必然更加不利房市的未来发展。

至于压垮台湾房市的最后一根稻草,则是房屋税的税基和税率同步调高,让台北市豪宅市场急冻,而「重税」的后遗症,是这股「冰风暴」正从台北市逐渐向外吹向新北市桃园、台中、台南高雄,此从最近高总价建案的买盘停滞即是最佳例证。

虽然有不少专家、学者主张以重税来抑制房市投机,惟其往往未顾及总体经济的影响与经济硬着陆的后遗症。

就现阶段而言,当务之急应是先稳住房市,避免硬着陆而重蹈金融业逾期放款比率急遽攀升之危机,至于税制改革仍应以缓和渐进较为妥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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