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财划法修正应从根本修起
图/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日前审议财政收支划分法(简称财划法),朝野立委共提出20个修正版本,身为要角的行政院版本居然缺席,这场修法就很难走下去。因而立法院财委会决议要求财政部,于下一会期必须提出代表行政院的版本,方有可能使纷歧的各个修正版本,朝向合理修法的方向迈进。
长久以来,财划法修正存在的争议,主要是在中央统筹分配税款上:地方要求中央「将饼作大」、「有增不减」;中央则要求地方多努力开源,遵守财政纪律。由于彼此在「钱、权」的合理分配上互有指责、缺乏共识,相关资讯又显得不够透明与不足,沟通协调也欠积极,使得中央与地方在垂直关系上、地方与地方在水平关系间,存在颇高的「交易成本」,以致延宕至此。
关于统筹税款的分配,一般主张直辖市与县市按划一公式来分配,可以增进水平分配的公平性;然而公式中包括哪些项目,其权数如何,仍缺乏具体共识。统筹分配税款的目的既在填补基准收支短差,故此一项目的真实金额,地方政府必须诚实申报,避免低列收入、高列支出,扩大其间差距来套取统筹税款额度。至于如何考虑各地方的人口数、土地面积、经济发展程度、首都及政经地位、离岛与偏乡等,成为各县市特有财政需求(最有利指标),也应慎重纳入分配公式中。亦即公式入法的项目,包括基准财政收支短差、地方特色项目、财政努力等;至于对应的权数要取得共识,有待各方进一步努力。
财划法已长期未修,而国内外情势变化又大,就应借此机会做一完整的修正。日前提交财委会审议的财划法修正版本高达20个,却独缺行政院及民进党团版本。所提各版本的中央统筹分配款增列金额,从333亿元到5,777亿元不等,差距十分悬殊,显得严重缺乏共识;而地方政府则是口径一致的反应统筹分配税款不足。相对的,财政部长庄翠云起初一再指出,财划法的修正没有时间表,显得修法并不急迫,甚至是按兵不动、静观其变。如今被立法院财委会要求在下一会期提出行政院修正版本,事态才有进一步发展可能。
庄部长日前在立院财委会表示,财划法修正案必须考量中央与地方的整体财政情势,以及因涉及地方制度法与行政区划,支出划分也要并同考量,盼中央与地方对分配能凝聚共识,不要为修法而修法,也不能只看统筹分配税款。我们大致赞同庄部长较周全的看法,就请财政部在立法院下一会期前,考量各地方政府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基于专业主管职责,提出完整的财划法修正版本,期能为国家财政开创新局。
其实,财划法的修正不应只聚焦于统筹分配税款,地方财政体质改善更应重视。以审计部2021年审定决算数为例,直辖市原本拥有的自筹财源占岁出的比率为52.9%,县市只有24.5%。将中央统筹分配款纳入后的自有财源占岁出的比率,直辖市为74.5%,县市只有44.3%。岁出融通剩下的不足数,主要就是仰赖中央补助或举债,可见地方财政体质不佳。且全台约四分之三的县市,将其全部的自筹财源加总,也不足以支应人事费支出,更遑论提供建设服务。虽然地方支出(例如人事费)效率有待提升,然对地方自筹财源严重偏低之根本问题,不能视而不见。
进言之,在财划法制度修正上,如何充实地方政府的自筹财源,能让多数县市满足基本开支之所需,将是不可回避的课题。因此,在财划法修正工程上,应该加强税收共分制度,包括所得税、货物税、营业税等,在地方征得的税收,中央与地方按一定比率分配,改善地方政府自筹财源偏低现象,使得税收在中央与地方之府际分配结构能够合理化,进而强化中央与地方的伙伴关系,矫正中央集权又集钱现象。
此外,地方税法通则赋予地方政府开征新税的权利;然而地方政府基于选票压力及政治成本考虑,宁愿伸手要钱,也不愿意开征新税。故而除少数县市对景观维护、土石采取、矿石采取等项目课税外,此一开源工具的采用率极低,绩效普遍不彰。若能在制度配合上谋求改善,将开征新税有效纳入统筹分配税款分配公式之财政努力项目中,将可积极提供开源奖励诱因。至于真正贫瘠之县市,中央应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有效率的透过直接补助协助其发展,自当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