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硬起来修「财政收支划分法」 蓝:近25年未再修正

国民党。(本报资料照片)

「财政收支划分法」自1999年后,迄今将近25年未再修正,中央与地方的财源大致呈现中央7成,地方3成的情况,众多县市财政收入不足支应财政支出,各县市财政状况持续恶化,造成中央与地方对立。国民党智库呼吁财划法修法不宜再拖。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也将在520当天安排审查由各党所提之「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法条文共14案。

智库表示,准赖清德先前多次强调财划法一定要修正,但当行政院长、副总统后都忘光,民进党一卡再卡,就是不给修法,6都改制已有10余年,攸关地方财源分配的财划法仍未翻新。

智库说,1999 年精省前中央与地方收入占全国总收入比例为 60%比40%,至精省后,以2024 年最新资料来看,两者之收入比列增为 75%比 25%。换言之,中央透过精省修法多拿走全国总收入的 15%,不但集权又集钱,严重伤害了地方财政,且不符地方制度法的自治精神,造成中央与地方收入垂直失衡比精省前更加严重。

根据国民党团所提出之修法版本,将以总财源40%及简单且划一原则订定22县市之分配公式为目标,修定「财政收支划分法」,改善地方财政。

另在扩大统筹分配税款主要的修法就是将所得税总收入之25%、营业税总收入减除依法提拨之统一发票给奖奖金后之全部收入及货物税10%,由中央按第十六条之一之公式及规定分配直辖市、县(市)及乡(镇、市);并删除第二项有关土地增值税,在县(市)征起之收入20%,应由中央统筹分配各县(市)之规定。

在简单且划一原则分配方面下,同时考量重农业、重观光、重偏乡、重离岛与重工业产值为原则,以人口、基本财政需求与所得为权重,可供分配款项15%,按所得能力优先分配县(市),六都优先让利15%分配给非六都之16县市,按最近三年度申报所得税总额之县市平均数为基准计算,弥补其先天财政不足,以平衡区域发展;其次可供分配款项11%,直辖市及县市均分,保障基本财政需求;最后,以可供分配款项67%,按人口数比例分配直辖市、县(市),为改善地方财政迈出重要一大步。

另考量各地方政府人口数落差大,爰增订定额提拨直辖市人口数最高者获配数之2%款项,由直辖市人口数在300万人以上者按其人口比例分担,再平均分配离岛3个县市,以补充离岛财源;可供分配款项4%,分配给乡(镇、市),其分配方式应参酌乡(镇、市)正式编制人员人事费及基本建设需求情形,由中央研订公式分配各乡(镇、市);另鉴于台北市身为首都与国际金融重镇,兼负较大责任,明定保留可供分配款项3%予台北市。本次修法后,普通统筹分配税受分配之直辖市、县(市)或乡镇市,其分配金额较修法前一年度分配金额减少者之全部差短数,以特别统筹分配税款支应。并明订中央政府给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补助款金额,不得少于修正施行前一年度之预算编列数,保障地方政府财源。

智库强调,上述版本乃国政基金会汇集各县市意见后所提出之共识版本供立法院国民党党团提案,希望在本会期顺利完成修法,为改善地方财政迈出重要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