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立院初审过!酒驾吊照仍无照驾驶加重罚 最高罚12万

立院初审通过,酒驾吊照无照驾驶,最高可罚12万。(图/资料照/记者徐文彬摄)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法院交通委员会今(14)日针对《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相关修正草案,逐条审查协商。其中初审通过增订酒驾遭吊销、吊扣驾照仍无照驾驶者,将加重罚款,从现行开罚6千至1万2千元提高为9千至1万8千元,并当场禁止驾驶,而大型车职业驾驶人最高可重罚12万元。

酒驾案件有所闻,虽然对于酒驾违规者处以吊销或吊扣驾照等处分,仍旧有诸多驾驶心存侥幸仍旧持续无照驾驶,显见毫无悔意可言,对于上述无照驾驶者,其危险性远高于一般驾驶人员,也有酒驾再犯的可能性。为有效杜绝再犯的可能性,立委李鸿钧林俊宪高金素梅等人提案,针对经酒驾而吊销驾照或吊扣驾照期间者,应加重其处分二分之一。倘若又发生酒驾事件者,也应加重其处分二分之一。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针对《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相关修正草案,逐条审查协商。(图/翻摄自立法院议事转播系统

立法院交委会今审查通过该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经酒驾者在驾照吊扣期间或是已经吊销驾驶执照者仍旧驾驶汽机车上路,从现行开罚6千至1万2千元,加重罚款处新台币9千元以上1万8千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

另外,也通过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之1规定,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导致驾驶执照经吊销或是吊扣期间驾驶联结车、大客车、大货车汽车所有人及驾驶人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