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过!拒检逃逸致警死伤修法加重罚 最高开罚15万

▲拒检逃逸致警死伤,罚锾加重至9万到15万。(图/ETtoday资料照)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5日初审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1条修正草案,若用路人拒绝警察临检逃逸致警死伤,从原先开罚3万至6万元,提高至重罚9万至15万,5年内再犯,将直接开罚15万元。

警政署统计,去年拒检逃逸件数有8134件,其中造成伤亡件数有15件,但现行拒检逃逸并致人死伤仅开罚3万至6万,并吊销驾照。多名立委提案修法将现行开罚3万至6万罚款加重,该修正案已在立法院交委会初审通过。

未来,抗拒执行交通勤务之警察或依法令执行交通稽查人员之稽查,因而引起伤害或死亡以及撞伤正执行交通勤务中之警察,将处新台币9万至15万罚款,其中5年内违反2次以上者,将直接开罚15万、吊销驾照,并增订违规驾驶需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拒检逃逸致警死伤,罚锾加重至9万到15万。(图/ETtoday资料照)

这次初审也新增通过,将依法令执行指挥交通及交通稽查的相关人员比照警察,若逃逸肇事致死伤,肇事驾驶同样要重罚。

另外,立院5月8日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0条,将拒检逃逸开罚新台币3000元至6000元提高至1万至3万,虽多名立委再提案希望比照拒绝酒测逃逸加码重罚,但基于法规安定性短时间不再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