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冲天炮赶鸟 竟烧毁一旁织袜纺织原料厂

彰化县社头潘姓老农为了放冲天炮驱赶小鸟,竟因而波及农田旁的纺织工厂与半露天仓库,不只背负公共危险罪失火罪刑责,后续还得面临高额民事损害求偿官司。(本报资料照)

彰化县社头乡潘姓老农为了放冲天炮驱赶小鸟,竟因而波及农田旁的纺织工厂与半露天仓库,不只背负公共危险罪失火罪刑责,后续还得面临高额的民事损害求偿官司。(本报资料照)

彰化66岁潘姓男子去年6月3日中午,为了驱赶小鸟,在自己社头乡农田旁的工寮,多次燃放冲天炮,竟因此波及隔壁生产纺织原料的得利纤维公司,导致工厂、一旁半露天仓库与5部汽机车都惨遭烧毁、受损,彰化地院依失火罪判处潘男拘役50日,虽可易科罚金,但后续潘男恐仍需面临受害公司与车主高额的民事损害求偿。

根据判决书,去年6月3日11时20分,潘男在社头乡湳底巷弄里农田旁工寮多次放冲天炮,却疏未注意,导致冲天炮飞入堆放有特多龙、尼龙纱的露天仓库内,瞬间引发火势,进而延烧至南侧的铁皮仓库与办公室,并殃及东侧5部汽机车和北侧建物墙上冷气机等。

得利公司负责人陈男、仓库所有人詹女均对潘男提告,检警侦查后将潘男依刑法》失火烧毁现有人所在之建筑物罪起诉。

潘男坦承有放冲天炮要驱赶其工寮旁农田周围鸟类,但向法官辩称,冲天炮不可能飞那么远射到得利工厂内,一般起火都是从底下烧上去,本案工厂内水泥柱上面黑、下面亮晶晶,不可能是鞭炮引起,还反称是陈男自行将3年来加工不良品闷烧后堆放废料,想要故意嫁祸给他;但说词法官并未采信。

审理法官依得利公司多名员工证词,认定冒出火烟前均有听到燃放冲天炮声音,并比对附近搜集的冲天炮照片、工厂的监视器录到的冒烟起火画面,认定冲天炮确实可以射飞那么远,并引发火势,审酌潘男并非故意且无前科,判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5万元。

后续潘男仍须面对陈男、詹女提出民事诉讼损害求偿,据统计,光詹女仓库严重烧损,陈男2部公司自小客车全烧毁、员工机车也烧损,许多织袜纺织原料毁损,赔偿金额恐破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