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柜大火6死 练台生等7人过失致死罪起诉 最高刑期5年

北检认定练台生用印同意钱柜KTV林森北路店边营运施工大祸。(本报资料照)

发生在今年4月26日的中山区林森北路钱柜KTV大火台北地检署近半年侦查后,8日侦查终结,钱柜老板练台生等7人被依过失致死、违反消防法等罪提起公诉。

钱柜林森北路店是4月26日上午发生大火,造成6人死亡、多人受伤。台北地检署侦查后认定,练台生在KTV建物改建工程中,因营收绩不顾公共安全,在施工中消防防护计划用印,批示边营运边施工,造成火警发生时消费者逃生不及,6死67人受伤的惨剧

检方认定练台生是《消防法规定管理权人,练与钱柜林森北路店的店长翁珮雯、副店长张惠纯及施工承包商黄思铭都知道钱柜林森北路店增设电梯改建工程,本来规画在施工期间暂停营业,但是练台生等人考量业绩收入,由承包商黄思铭制作「施工中消防防护计划」,练台生并在计划上用印同意边施工边营运。

检方认为,练台生应知悉钱柜林森北路店建物原先的防火区划已经因施工而改变,施工人员必须关闭闸阀、消防帮浦电源及拆除撒水支管,并将消防压力桶泄压与排水,才能进行相关的工程,但是练等人却疏于监督、巡视、维护或检查确认相关的防火管理措施,或维持消防安全设备正常运作,在火灾发生时使火势浓烟助长蔓延,酿成火灾死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