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柜KTV大火6死案 老板练台生判无罪!检研议上诉
台北地检署
2020年钱柜KTV台北林森店大火案,检方指控负责人练台生等人,一边营业一边施工又没落实防火防护,导致6死67人受伤,依违反《消防法》等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15日宣判,判练台生无罪。对此,台北地检署表示,将在收到判决后,针对判决理由研议是否提上诉。
另林森店经理翁珮雯判刑1年2月,缓刑4年、副理张惠纯判刑1年,缓刑4年,钱柜工程师黄思铭判刑2年,缓刑4年,钱柜转投资的迪广公司判罚金30万元 。唯一认罪的工程行负责人王圣杰判欲3年,襄理陈思宏判刑、襄理谢勇奎判无罪。
钱柜林森店2020年2月起,进行增设电梯工程,当时疫情冲击业绩 ,练台生与干部讨论决定边施工边营业,却未落实消防防护计划,同年4月26日承包商王圣杰将仪器充电引发火灾,店内消防设备未起作 用造成重大伤亡。
本案检方起诉练台生等6名钱柜人员及工程行负责人王圣杰,王圣杰在台北地院最后辩论程序认罪;逃出火场的伤者蔡姓男子在友人协助下坐着轮椅到法庭上,情绪激动地质问「钱柜的疏失酿祸」,但遭起诉的6名钱柜人员仍否认犯罪。
6名钱柜人员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的答辩,都否认有任何防火及火灾疏散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故意或过失责任,负责人练台生辩称,他只是名义上负责人,相关钱柜的施工及人员管理等,都是分层负责,他对于钱柜KTV台北林森店大火案不须负刑事责任。
但检察官曾经在法庭上提示证据,指2020年3月6日钱柜工程师黄思铭在监工日报表上的「工地重要事项备 注栏」,记录当天练台生曾视察林森店大楼,且口头指示施工。
检方表示,同年4月16日黄男又在监工日报表上记录,练台生到现场了解施工进度,练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指示,检察官在法庭上驳斥练台生的辩词,认为练台生案发前到现场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指示,练共同犯罪,须负起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