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RBC全都露?金管会:须谨慎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针对立委要求金管会三个月内对于揭露保险业资本适足率(RBC)提出检讨报告,金管会表示,RBC揭露需要谨慎处理,且是否进一步细分为五个阶级,目前还正研究中,且衡量保险业财务状况指标除了RBC外,还要参考其他指标等。

立委李应元表示,以中兴银行国华人寿为例,金融机构一旦出问题,都要由国家出面解决,因此,应该揭露保险业的RBC,以增进监管透明度

对此金管会主委陈裕璋表示,就国际惯例来看,金融机构一旦出问题多由其他业者进行整并,除非特殊情况才由国家接管。

陈裕璋强调,对于国华人寿,金管会一定会严格要求经营,除了独立董事必须在交割前选出外,同时RBC也必须要在250%以上。

李应元进一步指出,我国对保险业的监理,应该采国际作法及保发中心建议,揭露保险业RBC,且分级应该由目前的三级进一步细分为五级,陈裕璋回应表示,金管会研拟使保险业的财务状况揭露更为细致。

目前我国RBC大致可分为300%以上、200-300%以及200%以下三种等级,而根据保发中心建议,RBC应该进一步细分为300%以上、250-300%、200%-250%、150-200%以及150%以下。

王俪玲指出,RBC是否进一步细分为五等分还需要再研议,至于不公开RBC数据,主要是「担忧市场会有不正确的解读,造成市场挤兑,并且对于保险业者的经营造成重大的影响」。

王俪玲说明,即使国外在RBC的公布上也是相当小心的,且目前国外RBC大致分为250%以上、200-250%以及200%以下,并以250%为基准,250%以上代表财务状况为适足的,若业者RBC低于200%,则会有监管行为出台。

王俪玲强调,保户过去购买产品时,不会将公司的RBC列入购买的考量选项之列,在公司财务状况愈来愈透明的情况下,保户购买产品时,就需要慎选公司,毕竟安定基金还是有不足的时候

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说明,公司财务状况不是光看RBC就足够了,还需要参考其他指标,金管会担心若RBC公布后,业务员会以不同公司的RBC表现来误导消费者,因此,RBC揭露要比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