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罚锾234亿变27亿图利厂商? 公平会提2点和解效益超过原罚锾

高通罚锾234亿变27亿,蓝委今日质疑高层搓圆仔汤。(图/记者徐政璿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公平会2017年以全球手机晶片大厂高通(Qualcomm)滥用独占为由,祭出史上最高天价罚锾234亿元,不过这项裁罚案却大翻盘,近期双方法院和解,降低罚锾为27.3亿元,却引发各界争论不断。公平会指出,诉讼上和解才能兼顾竞争机制及经济利益投资金额经济效益也已超过原处分罚锾金额。

公平交易委员会从2015年2月中旬主动立案调查,由于以不公平的方法,直接或间接阻碍其他业者参与竞争行为,属情节重大案件,违反公平交易法第9条第1款规定,于2017年10月对高通祭出天价234亿元罚锾。

不过,公平会近期与高通达成诉讼上和解,公平会同意大幅降低罚锾,但高通得在台湾进行5年投资,预计将投入7亿美元,因此整体罚锾加上投资金额,届时将超过原先的罚锾234亿元。

▲针对高通案,公平会表示,诉讼上和解最能兼顾市场竞争与促进产业,经济效益将超越原罚锾金额。(图/记者纪佳妘摄)

国民党立院党团书记长曾铭宗今日质疑高通公司的罚锾转换为投资,金额高达206亿元,不符比例原则,公平会明显图利高通,其中是否有高层介入搓圆仔汤?此外,他也说,公平会又不是经济部,怎能去管到转投资事项?此一「丧权辱国」、打击台湾科技产业界的和解,完全违反公平会设立目的及《公平法》立法意旨

针对高通案,公平会先前就曾表示,高通先前确实缴纳27.3亿元罚锾,并另作出在台湾进行为期5年产业投资方案,因此投资金额及衍生之经济效益显已超过原处分罚锾金额,并无媒体所称「高通234亿不罚了」的情形

公平会也说,身为竞争法主管机关,对于市场竞争机制及所能促进的经济利益,加上本案牵连重大,原处分作成后所衍生之争议影响,以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可能旷日废时,争讼过程对台湾厂商及产业所造成之伤害及影响可能无法回复。综合考量后,以诉讼上和解解决,最能兼顾竞争机制的正常运作及促进产业经济利益,并无仅考量产业发展而「自废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