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分期缴税 打电话申请也OK
因应近期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持续严峻,为降低群聚染疫风险,财政部表示,除提供网路申办及邮寄方式申请外,近日新增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于机关上班时间内得以「电话方式」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捐。
财政部指出,民众受疫情影响,无法于规定缴纳期间内一次缴清税款,依税捐稽征法第26条规定,应在规定缴纳期间内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财政部已提供便利的申请方式,包括网路申办、邮寄及临柜办理等3种方式。另纳税义务人如利用网路申报综合所得税,亦可于选择缴税方式步骤之同时线上申请,系统可自动带入申请人基本资料,操作相当便利。
但考量到部分老人家不了解线上系统操作或没有相关设备,往往会到税捐稽征机关临柜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税,为避免该类民众造成群聚染疫风险,我国特别增订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可「电话」向主管税捐稽征机关提出申请,受理机关经核对确认申请人身分后将做成纪录,以维护民众权益及安全防疫。
财政部进一步提醒,为符合行政程序法及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捐办法规定,电话申请延期或分期后,民众还是要在全国疫情警戒降至第二级以下之次日起10日内,补送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供税捐稽征机关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