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退税 超过1.4亿元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根据财政部最新统计,我国过去3年电动车申请退税超过1.4亿元,其中,不论以金额还是件数来看,都是以机车占大宗。

财政部指出,鉴于智慧电动车产业为我国四大新兴智慧型产业及六大新兴产业绿色能源产业重要的ㄧ环,财政部为配合行政院「智慧电动车发展策略行动方案」,因此,增订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3,经立法院三通过及总统公布,定自100年1月28日起,免征完全以电能动力的电动车辆应征的货物税,并授权行政院得视实际推展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减免年限

有鉴于上述规定即将届满,且我国电动车产业发展仍未成熟,因此,行政院于今(2014)年1月21日核定延长免征完全以电能为动力的电动车货物税3年,使得原订今年1月27日到期的电动车免税优惠延长3年,至2017年1月27日止。

根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13年11月底止,自2011年以来,共20,173辆电动摩托车申请退税,金额共7283万元;电动汽车共346辆,累计金额为7122万元,整体电动车申请退税额超过1.44亿元。

财政部进一步表示,此次延长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3第2项规定免税年限,应有助于提高民众购买相关车种诱因,进而提升我国电动车辆的普及率,并促进我国智慧电动车相关产业发展,以同时达成产业发展、节能减碳等政策目标